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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消毒费是否收再次引争议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吕菊兰 编辑:陈佳婕 2017-03-31 1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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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二审 餐具消毒费是否收再次引争议

  本报3月30日讯 餐馆不提供免费餐具?个人信息遭泄露?预付消费没保障?……今日,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对个人信息保护、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消费领域重点问题更加细化、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

  餐具消毒费“可收”

  餐饮经营者是否收取餐具消毒费,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条例修正案草案在去年12月首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也颇具争议。今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本报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最终,此次提请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中拟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餐具消毒费到底是否该收取?再次引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餐饮业应当对餐具进行消毒,草案又不允许收取费用。像一些小型的餐饮无法自主给餐具消毒,只能委托专业的消毒公司来进行消毒。”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德伟认为,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不允许收取餐具消费费,不利于提高卫生水平。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表示赞同,他表示,对于餐饮企业本身来说是微利企业,从创业的角度,收取消毒餐具费对群众自主创业有帮助。

  将快递管理写进条例

  “草案列举了很多消费情形。但邮寄、快递、物流这方面消费情形没有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石光明提出,消费者网购服务越来越多,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很多都需要快递、物流等形态。“快递这一块,包括丢失的、损坏的、拖延时间变质的,这些情况都有。”他建议,将快递的管理写进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晨光表示支持,他说,有时候东西拿回来都是摔坏了,而且时间也不能保证。他认为,服务形式和范围要根据形势作出规定。

  ■记者 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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