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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交通事故肇事现场 被撞人却离奇死亡 警方调查出真相

来源:红网 作者:覃正文 赵勇 编辑:唐韵 2017-04-12 1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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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为民警送上锦旗

  红网常德站4月12日讯(通讯员 覃正文 赵勇)一位古稀老人的离奇死亡、一起无肇事现场的交通事故,引起了湖南省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的关注。对这样一起棘手的交通事故,经过事故处理民警层层剥茧查真相、苦口婆心化矛盾,最终事故双方握手言和。4月12日,事故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邀请腰鼓队助阵,将一面“人民公仆,情系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手中。

  今年1月10日22时许,津市人马某与龙某到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报警称,1月8日,龙某驾驶的三轮车撞倒其父亲马某贵所骑的自行车后逃逸,其父亲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9日11时许死亡。

  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对龙某进行调查,龙某如实陈述了事发经过,1月8日6时43分许,龙某驾驶湘J74E**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津市银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银苑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凤凰路由北向南骑行两轮自行车的马某贵相撞。事发后,龙某随即向120打电话抢救伤者,但马某贵倒地后约10分钟爬起来直接走人,且身体没有明显的伤痕,而龙某见马某贵走后也驾车驶离了现场,导致该事故无现场,也未向津市交警大队报警。

  受案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将肇事车辆扣押至交警大队,并对肇事车辆撞击痕迹进行鉴定。同时,调取事发地段监控视频,120接警记录,对事发周边的餐馆、商铺、120出警司机等知情人进行调查,同时以龙某和马某恢复事故现场。

  通过证据证明,龙某无逃逸故意,但由于无事故现场,致使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事故处理中队于2月15日依照相关规定下达了交通事故证明,证明确实存在此起交通事故。

  但马某不服,先后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情绪激动并扬言自焚和杀人。为安抚马某等家属的情绪,事故处理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其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龙某赔偿32万元,其中给付现金21万元,交强险11万元。

  结果出来后,龙某担心马某拿到钱后会继续找他,马某担心龙某的证明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民警又积极与法院民庭、保险公司联系,得到法院和保险公司的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向常德保险公司报告,法院和常德保险公司以理赔金额大为由需要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此案再次遇到阻碍。事故民警并未气馁,多次积极向常德市交警支队汇报,常德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来到津市事发现场走访,进行模拟实验,走访调查,共同研究案情,取得一致意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于3月14日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处理民警与保险公司衔接,保险公司也开通保险直达车,将理赔款理赔到位。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为感谢事故处理民警,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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