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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雨晴 张宇蕊 编辑:冯竞萱 2017-04-19 2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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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下午,湖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红网长沙4月1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罗雨晴 通讯员 张宇蕊)4月19日下午,湖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全面查摆、诊断和整改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秀宏作专题发言。会议由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石建国主持。

  扶贫资金滞留超过两年,由省财政收回

  会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明确扶贫资金分配和下达时限。贫困县要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可以采取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的方式,加快进度,总之,审批过程必须在60天内完成。有些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可以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模式,加快支出进度。

  从今年开始,按季度对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进行通报,约谈进度排名后三位的贫困县县长和财政局长,通报结果同时作为对贫困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的依据;把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与支出进度、资金绩效挂钩,对支出进度快、资金绩效良好的地区,在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由于工作迟缓造成资金滞留超过两年以上的,属于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扶贫资金,由省财政收回后统筹安排。贫困县2016年统筹整合资金还没有支出的,所有资金必须在今年6月底以前全部完成支出。

  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9个方面的支出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专项扶贫资金(包括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9个方面的支出,分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湖南省财政厅还将修订完善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强化省直部门在资金监管中的职责,坚决防止行业主管部门“一放了之”“放任不管”。加强财政、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动,对扶贫资金实行常态化监管,并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中暴露的问题,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从制度上严防设租寻租、“雁过拔毛”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此次会议后,湖南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督查。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将严肃处理;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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