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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双清区一老赖因失信出行受限 主动履行“消黑”

来源:红网 作者:赵绍君 贺力平 编辑:唐韵 2017-04-21 16: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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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双清区分站4月21日讯(分站记者 赵绍君 通讯员 贺力平)“法官,钱我已经带来了,现在就履行义务,还麻烦你们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我急着买高铁票带我母亲去上海看病。”4月21日上午,被执行人孙某来到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对杨法官说。

  2014年,朱某与孙某与朱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双清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孙某支付朱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2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义务,朱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将孙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4月上旬,孙某母亲患病,联系了上海一家医院的医生,想到上海去治病,但当他在网上购票时却发现网站提示不提供购票。孙某遂到火车站订票,也买不到票,询问工作人员,才知道是与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关。因为出行受限耽搁了母亲治病大事,孙某的第一反应就是赶快和法院联系,咨询该怎么解决。法官告诉孙某,要想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非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孙某立即筹钱,来到法院,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法官提醒: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都应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如果是拒不履行的,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且失信名单和公安、出入境、银行、工商等部门都有连接,全国联网可查。被执行人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不能办理银行信用卡和银行贷款,不能入住星级宾馆、不能办营业执照,不能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就业上也会受到影响。法院是鼓励失信人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只要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对生活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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