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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探索“1+X”执纪模式深化标本兼治

来源:红网 作者:杨菊先 编辑:唐韵 2017-04-24 1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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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苏仙区分站4月24日(通讯员 杨菊先)“执纪审查工作的目的不是处分干部,而是通过查办案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4月24日,笔者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纪委了解到,苏仙区积极探索实践“1+X”执纪模式,对违纪案件不“一查了之”,注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有效提升了标本兼治的实际成效。

  坚持以案促教,做好警示文章

  经过多年的执纪审查工作实践,苏仙区纪委深刻地认识到,如果仅仅把查办案件理解为就是惩处违纪违法人员,给他们给个处分,就办案而办案,就处理而处理,就会失去查办案件应有的意义和作用,达不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为此,苏仙区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执纪审查工作与开展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为深刻警醒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区纪委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案件调查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到违纪干部所在单位通报案件情况,组织学习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去年,区纪委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30余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发案件警示录等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以前感觉这些违纪问题离自己很远,通过开展这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一下子拉近了距离,给自己很大的震撼。”一位参加警示教育的领导干部说。

  此外,区纪委还出台了《对受处分干部回访谈心制度》,通过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谈心,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态和工作表现,进一步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接受再教育。去年以来,区纪委组织相关人员,以上门走访和电话随访相结合的方式,对223名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有效提升了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和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坚持以案促改,做好纠防文章

  加大违纪案件的惩治力度,既是治标的战役性工作,也是预防的前提和基础。基于此种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牢固树立“以惩促防”的思想,根据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警示约谈、诫勉谈话等,切实强化“权、责、纪”认识。

  2016年9月,结合公务接待领域查处的部分案件,苏仙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对全区198家单位当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区纪委有关负责人对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同期增长较大的6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和群众有关反映,区纪委对林业局、城管局、新天公司等3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深挖病灶,着力铲除问题土壤,对领导干部来说,既是严管,更是厚爱。”近两年来,区纪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先后集体或个别约谈有关领导干部300余人次,诫勉谈话50余人次,对40余人进行了谈话函询,有效教育和保护了干部。

  坚持以案促管,做好建制文章

  近年来苏仙区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逐年增加。部分大要案件的查处,不但震慑了犯罪,在全社会产生了强大的警示效应,而且充分暴露了一些行业、部门和单位在思想、体制、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纪委通过剖析发案原因、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发挥了执纪审查工作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和堵塞漏洞等方面的一些治本作用。

  针对栖凤渡村干部“小官巨腐”案件,区纪委形成剖析报告《“离群众最近的干部”却危害群众》,继而在全区掀起村级财务“审计风暴”,深挖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众多问题线索和廉政风险点。通过对扶贫领域有关案件的查处,形成了《当前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对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出台了《苏仙区贫困户危房改造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仙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力促精准扶贫、廉洁扶贫。同时,区纪委针对近年来在执纪审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系列制度和规定,加强了对党员干部行使职权的制约和监督。

  “每查办一个案件,既要注重将查办结果转化为教育成果,又要注重将查办结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促进相关部门单位注重从源头抓起,从深层反思,进一步织牢关紧制度的笼子。”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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