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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12名国家工作人员被列为今年重点追逃对象

来源:红网 作者:黄刚 梁敏 编辑:唐韵 2017-04-24 1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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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4月24日讯(记者 黄刚 通讯员 梁敏)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召开反腐败追逃追赃督办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有关精神,总结前阶段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全市下阶段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今年,常德全市挂牌督办重点案件12件,12名国家工作人员被列为重点追逃对象。

  通过全面排查摸底、挂牌督办、重点突破等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常德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以来,在追逃办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常德市共追回外逃人员16人,现存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人,有力地形成了追逃声势,在干部队伍中引发了巨大反响。

  会议指出,追逃追赃工作事关重大,是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常德发展环境的需要,是维护纪法系统形象的需要,全市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做好追逃追赃工作,要找准问题症结,彻底解决思想上不重视、责任不压实、徇私枉法等问题。要明确工作要求,在时间要求上,对外逃一年以上的必须今年追回,对公安、检察机关立案的新增外逃人员必须半年内追回,对受到纪委立案审查的外逃人员必须3个月内追回;在责任要求上,公安机关立案的由公安机关追回,检察机关立案的由检察机关追回,纪委立案审查的,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追回,切实负起相关责任,把自己摆进去。要依法依规追逃,依法追究家属或相关人员包庇、窝藏外逃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从经济上研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依法夯实司法证据,注重主动发布公告,鼓励自首,并不断加强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要严明纪律措施,没有按期追回追逃对象的,对相应地方的公安局长、检察长要实行问责,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调整;区县(市)纪委书记协调督办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对新发生外逃人员的,视追逃情况综合考虑实行问责。要一手抓追逃,一手抓防逃,全面排查出逃隐患,严格审批取保候审,对外逃问题要迅速报告,对徇私枉法、通风报信、追而不抓的办案人员从重加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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