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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14名检查人员泡温泉被通报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李柯夫 编辑:夏君香 2017-05-04 1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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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李柯夫 实习生 刘娜)近日,郴州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经查,2016年12月27日至29日,郴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欧阳二珠,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科科长邓革佑、副主任科员乐志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李舒婕,副局长王道军、汤自成,工作人员邓建斌到郴州市福泉度假有限公司调研温泉水疗门票价格。汝城县发改局局长曹波涌,副局长朱雪球,价格股股长范村妮,监察室主任黄新民,局干部宋涛,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曾利祥和江松陪同。检查期间,14人接受吃请、温泉水疗、住宿等安排,并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超出标准的住宿费用以及其他各项开支共计4902元由该公司付账。

  2017年4月,欧阳二珠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道军受行政记大过处分,李舒婕、汤自成、邓革佑、朱雪球、黄新民受党内警告处分,范村妮受行政警告处分,邓建斌、乐志娟、曾利祥受诫勉处理,曹波涌、宋涛、江松受书面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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