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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检察院:对监督立案的特大制售假药案主犯批准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韦佳 刘新园 编辑:唐韵 2017-05-04 15: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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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张家界站5月4日讯(通讯员 韦佳 刘新园)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对张家界市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主犯张某某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是2016年张家界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并建议移送立案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以“两法衔接”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食品药品领域的案件信息,主动与市食药监局联系工作并积极参与执法检查活动,扎实搞好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服务。2016年8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销售经营的13种制剂药品的说明书未标明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准文号,遂将此情况通报给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药品未标明批准文号应按假药论处,建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过初查,发现应予追究刑事责任,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查处。

  经查明,张某某等人在2012年以他人名义在张家界注册成立了民营非企业机构某田中草药研究院,从事民间中草药研究。张某某任院长,研究人员有田某某、程某某,此三人既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也无销售药品资格。前期该研究院制作的药品仅免费提供给病人使用,从2015年6月开始,张某某等三人开始对外销售其生产的痛消丸、心脑丸、胃之康、感冒丸、胰腺丸、支气管炎、脑瘤丸、糖尿福、结石粉、神经丸、特效丸等二十多种药品,所销售的药品均未取得国家批准,截至2016年6月累计销售金额高达 60余万元。

  该案立案以后,该院侦查监督科多次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衔接、协商,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并提前介入侦查,参与讨论案情,引导侦查取证。目前,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现均已在案,主犯张某某已批准逮捕,另二人因患有严重疾病,已建议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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