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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11人因处置环保问题不力被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孙勇 编辑:刘惟烜 2017-05-16 16: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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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澧县5月16日讯(通讯员 孙勇)近日,湖南澧县纪委对中央环保督查组先后转办的7件信访进行认真查实,并对信访反映问题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问责,其中4人受处分,7人被约谈。

  这7件信访包含工业污染和养殖污染投诉。目前,澧县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对其中5件做出调查处理,另有2件信访正在处理之中。澧县纪委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组组成调查组,在对上述信访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查实定性后,决定对甘溪滩镇、王家厂镇、畜牧局等3名分管负责人及环保局监察大队长进行立案审查,由县委对甘溪滩镇、王家厂镇、畜牧局、环保局、科技工信局7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4月以来,澧县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一个突出环境问题,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个整改方案推进,一个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思路,重点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分解;澧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组织环保部门成立四个专项督查组,重点对各镇、街道辖区,以及各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摸排和现场督查督办,印发专门的督查通报;严格按照“关停一批、治理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要求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澧县35家116孔石灰土立窑已经全部关停,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已立案环境违法案件2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件,开出罚单183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2份,司法移送2人。复兴镇曾家峪水库、火连坡楠木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

  下一步,澧县将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考核问责和资金保障,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将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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