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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将对13种脱贫攻坚履职不力情形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杨眉 编辑:于佳丽 2017-05-17 0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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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辰溪县分站5月17日讯(分站记者 杨眉)为确保湖南省辰溪县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日前,辰溪县纪委制定下发了《辰溪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规定,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未完成本地区本单位脱贫工作任务的;违反贫困对象识别、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全县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或连续两年排名在后3位等13种履行职责不力的情形都将被追责。

  《办法》适用于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县直机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市、县、乡驻村工作队员,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街道办)相关责任人,村支两委(社区)主要负责人。

  《办法》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于被追责的公职人员或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撤(罢)免职、降职等处罚。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情况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责任追究情况进入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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