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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新国接受组织审查

来源:红网 作者:何梦黎 编辑:于佳丽 2017-05-22 14: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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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5月22日讯(通讯员 何梦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新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李新国,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至2009年11月先后任鼎城区蒿子港办事处财政管理站干部;鼎城区黄珠洲乡副乡长;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鼎城区石门桥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镇长(其中1987年9月至1990年1月在市财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读书);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鼎城区建设局副局长(兼)、自来水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鼎城区建设局副局长(兼)、自来水公司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任鼎城区建设局副局长(兼);2016年5月至今任鼎城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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