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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驾驶证、酒驾致人溺水身亡 长沙县一男子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王梓权 编辑:刘惟烜 2017-05-24 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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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24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王梓权)没有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受伤溺水身亡的杨某某,于5月23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男子杨某某今年37岁,小学文化,系长沙县安沙镇泗洲村村民。2月8日晚11点半,杨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一台小型客车,在开福区双河路由南往北行驶,由于操作不当,将正在该路段步行的刘某某撞入路边池塘,致使刘某某受伤后溺水死亡。案发后,杨某某没有停车救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直到2月14日,杨某某才到交警大队投案。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刘某某系交通事故致伤后溺水身亡。交警认定,杨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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