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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凌晴 蒋素珍 编辑:陈佳婕 2017-05-25 0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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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杜家毫主持会议

  长沙晚报讯(记者 凌晴 通讯员 蒋素珍)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长沙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主持会议。会议将听取和审议4项报告,审议、审查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戴道晋作了关于全省脱贫攻坚的情况汇报。2016年,脱贫攻坚实现了首战告捷,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5万,105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武陵源区和洪江区脱贫摘帽,51个扶贫重点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谢超英作了关于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作了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肖迪明作了《关于〈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议案的说明,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肖红林作了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赵平作了关于《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省林业厅厅长邓三龙作了关于《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文富恒作的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政科作的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徐文龙作的关于《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刘慧雄作的关于《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玉泉作的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委员罗述勇作的关于《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早平作的关于《湖南省通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一鸥分别作了关于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晓光作的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和报告及部分拟任人员的任职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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