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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衡东县分站6月5日讯(通讯员 康文萍 唐婉)6月2日从湖南省衡东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获悉,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为确保衡东县贫困人口医保补偿政策落实到位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衡东县对城乡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提高10%,对2017年度前段已经出院结算的贫困患者实行追补。
目前,衡东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已对符合追补条件的贫困患者进行筛选,追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民政或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卫生院办理追补兑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