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郴州苏仙区“33条清单”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

来源:红网 作者:杨菊先 编辑:王津 2017-06-09 09:04:41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苏仙区分站6月9日讯(通讯员 杨菊先)“这本手册不仅给村干部履行职权立定了规矩,让他们明白什么事可办,什么事不可办,同时也更加方便了村民们对村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只要对照流程图一看,就知道有没有按规矩办事!”6月9日,笔者从郴州苏仙区纪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促进基层村干部廉洁履职,苏仙区纪委近期印发了《苏仙区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全方面编织村干部权力笼子,为村干部权力的行使立规矩、明纪律。

  苏仙区纪委联合区农经局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梳理出台了《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权力清单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村干部行使村级公共权力的事项进行了固化,同时还梳理出了村民建房申请、村民救助救灾申请、户籍迁移流程、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等便民服务权力事项,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集体事业和村民服务等两大方面10大项33条具体的权力行使事宜,印发全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共计2000余册。

  “今年以来区纪委受理的涉及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信访举报量较往年大幅增加,我们在查处一些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时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为此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层上编印了这本手册,以进一步促进村干部依纪依规廉洁履职,同时也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一个有效延伸。”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谷群辉介绍到。

  按照依法有据、操作简便、廉洁高效的原则,手册把每一项权力清单的行使过程进行分解,通过流程图的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同时,在每一张流程图上还配套设置了权力行使的内容、依据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在办理村民服务事项的流程上,还规定了村干部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全程代办的具体细则。如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流程图中,明确规定了生育服务证办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不登记理由。

  “现在我们办事只要直接对照小册子就知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到哪去办,方便多了。”领到手册的村民高兴地说到。苏仙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蒋显立表示,流程均来自现有涉农法规政策,其意在规范农村干部的“小微权力”,因程序更为透明,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也有利于群众监督,有助于防止村干部“小官巨腐”问题的出现。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