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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杨菊先 编辑:于佳丽 2017-06-12 10: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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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苏仙区分站6月12日讯(通讯员 杨菊先)6月12日,笔者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扶贫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全区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该区于近期出台了《苏仙区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向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亮剑”,为精准扶贫工作加上“紧箍咒”。

  《暂行办法》针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在精准扶贫规划措施制定和实施、在扶贫项目实施和管理、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在驻村帮扶5大项工作中存在的33种情形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问责。如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就有识别的贫困户不符合标准或掌握的信息不全面,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程序不规范,对群众举报不复核,造成情况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上报虚假材料的或是滥用职权,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苏仙区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由扶贫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问责方式分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等11种方式,对负有责任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的问责处理。

  对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或协调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全局工作的;在各级巡查、督查、调研中发现严重问题,受到上级批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出现失职、失误,被有关媒体、网络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7种情形,区有关部门将从严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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