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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推行报告制度 明确干部“饭局红线”

来源:红网 作者:何梦黎 编辑:唐韵 2017-06-14 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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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6月14日讯(通讯员 何梦黎)“书记,我同学今天过生日,邀请我出去吃饭,给您报告。”6月12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廖晓岚因外出吃饭向区纪委书记报告。“同学过生日去吃饭可以,但要注意纪律要求。”鼎城区纪委书记王明东答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净化干部个人交往圈,规范“八小时”以外社交活动,日前,鼎城区纪委实行了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吃饭报告的制度,对于不在机关食堂就餐、非公务接待、工作之余参加饭局的一律报告。

  制度明确规定,纪检干部一人参加饭局,必须向部室领导报告,部室领导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必须向书记报告;两人以上共同参加饭局,必须向书记报告。鼎城区纪委相关人员表示,私人聚会要注意参与对象,对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带有明显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建立报告制度,有利于规范纪检干部的个人社交行为,对于一些亲友请托等不便于推辞,或者饭局动机、参与人员不明的,有了理直气壮的拒绝理由。

  “饭局的‘红线’越加清晰,就越能守住纪检干部的‘底线’,打造干净的纪检队伍。”鼎城区纪委书记王明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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