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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一农妇成毒品“代购” 为赚一百元获刑半年

来源:红网 作者:周再明 王鹏 符潜知 编辑:康晓乔 2017-06-23 18: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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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桃江6月23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王鹏 符潜知)为赚一百元的差价,湖南省桃江县一名农妇丁某客串了毒品“代购”。她替三名瘾君子购买毒品后,竟还在家中容留三人吸毒。经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2日,桃江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现年51岁的妇女丁某某,系桃江县灰山港镇农民。2016年4月13日下午,吸毒人员邓某亮、吴某丰、吴某礼三人因毒瘾发作坐车来到丁某某家中,邓某亮交给被告人丁某某200元要她帮忙购买冰毒,丁某某收下钱后便搭出租车到邻村贩毒人员肖智(在逃)家中,并用100元从肖智手中购得冰毒后返还家中交给三人在自家二楼卧室吸食冰毒,丁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违反国家规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冰毒,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分别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发后,鉴于被告人丁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一人犯两罪,应数罪并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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