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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运毒男子法庭上90度鞠躬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刘永强 编辑:徐丹 2017-06-23 11:46:0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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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刘某锋在庭上受审,坐在旁听席上的家属已泣不成声。图/记者杨旭

  红网长沙6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永强)6月22日上午,21岁的刘某锋因涉嫌运输毒品罪,站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庭审开始后,他的五名家属手互相拉着,抓得很紧。

  刘某锋是山东人。在2016年10月,他受人雇佣,吞下了10小包毒品,还携带了一个藏着3大包毒品的背包,从缅甸绕过边防站偷渡到了云南,并于2016年10月30日上午乘飞机到达长沙。当日上午11时许,刘某锋在长沙黄花机场被抓获。刘某锋所携带毒品总重808.7克,经鉴定均为“麻古”。

  “我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家里条件也不好,没什么文化,一直希望能够让家人生活富裕一点,一时急功近利犯了错。”在最后的陈述中,刘某锋连说了数次“抱歉”,在法庭上他弯腰鞠了一个90度的躬,停顿了数秒。

  坐在旁听席上的是刘某锋的5名家属,他们特地从山东赶来。他们皮肤黝黑,神情憔悴,衣着朴素,全程显得十分紧张。当检察官读到量刑建议时,刘某锋的妈妈开始哭,但是忍着不敢哭出声来。其他几个男家属,偏过头用手擦眼泪。

  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看着刘某锋被法警带走,家属的哭声开始响起,从旁听席迅速起身跟着追了过去,随后走廊里响起了刘某锋母亲歇斯底里的哭声。刘某锋的母亲倒地后,被两名家属搀扶着离开,眼神空洞。

  一名法警私下对记者说,任何人犯了法都将遭受法律的严惩。但一定要记住,犯罪者伤害的不仅仅是受害者,还有自己的家人。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永强

  数据

  去年以来,1万余人因“毒”获刑

  6月2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647件,判决毒品犯罪分子110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11人。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邬文生称,近年来湖南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毒品引发的次生危害不断增大,为获取吸毒所需的资金而实施盗窃、抢夺、抢劫等犯罪,以及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频繁发生。

  在毒品犯罪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犯罪前科甚至是累犯、毒品再犯。2009年至2016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中再犯罪人员在涉毒犯罪人员中的比重从4.96%上升至17.27%,累犯在涉毒犯罪人中的比重从2.24%上升到2016年的8.36%,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相关案例

  戒毒所工作人员贩卖毒品

  6月2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通报的案例中,有一个叫刘华维的人,因贩卖毒品且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让人意外的是他的身份,他曾经是湖北省鄂州市第三医院自愿戒毒所负责人。

  2015年3月至4月间,刘华维向同案被告人毛浩卖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为0.5mg的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毛浩以汇款的方式将毒资汇入刘华维指定的其妻雷大琴的农业银行账户上,刘华维收到毒资后将丁丙诺啡舌下片包好送交湖北黄石开往长沙的客运大巴,再将大巴车牌号、司机或售票员姓名以短信的方式通知毛浩。在大巴车到达汽车东站后,毛浩派人来取毒品。

  据查,刘华维共五次贩卖丁丙诺啡舌下片给毛浩,共计2.1万粒,按丁丙诺啡含量折算10.5克,获取毒资17.8万元。在2013年,刘华维还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5月24日被释放,系累犯、毒品再犯。

  经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刘华维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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