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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芦淞区为项目建设立规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文峰 梁晖 编辑:李丽 2017-06-23 14: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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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22日讯(记者 李文峰 通讯员 梁晖)为深入推进“项目攻坚年”活动,近日,株洲市芦淞区印发重点建设项目效能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向项目建设中懒政怠政乱政行为“开刀”。

  暂行办法列出了9种问责情形,包括项目进度严重迟缓、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监管责任履行不力等。同时,将征收征拆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纳入问责范围。还明确了8种效能问责方式,分别为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等。受到问责的单位及责任人员,需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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