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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通报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情况

来源:红网 作者:冯刚 编辑:唐韵 2017-06-24 0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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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湖南省岳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

  红网岳阳站6月24日讯(记者 冯刚)6月23日,湖南省岳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情况,并就为什么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如何保持登记工作连续性和平稳过渡、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规定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岳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廖长生,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辉等出席会议。

  2015年12月31日,岳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岳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土地、房屋、林业、水域滩涂养殖等登记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

  2016年9月30日前,岳阳市各级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全市范围全部实现了“停旧颁新”。纳入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范围,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新区。

  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房地不可分割的前提下,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交易的对象不仅仅只是房屋,还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的集体土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因此,城镇居民不能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购买也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办证。

  那么,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原房产证、土地证等是否依然有效?原房产证或土地证遗失该如何补办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全面停止颁发旧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上级也提出必须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以前相关部门依法颁发的房产证、林业等各类证书继续有效,只要权利人不变动,证书就可以不更换。将坚持“不变不换”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待权利人自愿申请换证或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事项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如果原房产证或者土地证遗失,可以调取房产和土地档案等相关材料,到《岳阳日报》进行遗失公告,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凭登报公告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补证。

  目前,岳阳市政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和房产局一楼办证大厅,增设了8个业务窗口,增加了26名工作人员,目前已取消了限号,出证量由年初200本/天增加到现在400本/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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