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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报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编辑:康晓乔 实习生 向宏鑫 2017-06-26 1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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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6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英)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常德市纪委对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分别是:

  1.澧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设球因单位违规办案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澧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有关案件过程中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审判超期,造成不良影响。李设球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门县夹山管理处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文计力等人因单位发生财务违规问题被问责。2014年至2015年8月,夹山管理处将1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纳入会计账簿核算且坐收坐支。文计力作为分管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营林部副主任兼出纳伍千周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汉寿县蒋家嘴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小红因分管部门发生套取专项资金问题被问责。2009年至2014年,蒋家嘴镇民政所套取专项资金用于蒋家嘴镇敬老院建设和日常开支,刘小红作为分管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澧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游龙等人因该县发生套取农业保险补贴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澧县财政局在农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过程中,对投保资料的真实性和保费来源合理性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中华财保澧县支公司串通部分乡镇政府、村居,采取虚假投保方式套取巨额财政补贴资金。游龙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澧县财政局分管农保工作副局长王旭东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西湖管理区国土局原局长王永来等人因下属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年,西湖区国土局征地拆迁事务所所长刘东华伙同西湖镇原新港村村主任龚欢林(两人均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西湖镇新港村商业文化广场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虚报补偿对象,虚增补偿面积的方式,套取青苗补偿款43.76万元。区国土局原局长王永来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局长苏绿林作为局纪检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原党支部委员(副主任科员)易文通履行主管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上述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鼎城区谢家铺镇人大副主席代惠准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被问责。代惠准在分管该镇“五大安全”工作并任生产安全检查组组长期间,对省安委指出的该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导致施家陂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半成品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长期存在,造成不良影响。代惠准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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