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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靖州6月27日电(通讯员 杨树甲 杨春)6月26日,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蒋某国。
蒋某国,男,现年53岁,苗族,初中文化,湖南省靖州县人。2002年9月5日晚,因琐事与人发生矛盾,伙同杨某君(已判刑)持刀将两名被害人捅成一死一伤。杨某君当晚在其出租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蒋某国于当晚潜逃。
2017年4月,靖州县公安局通过蒋某国的儿子的活动轨迹及其女友名下银行卡的资金动向,研判出蒋某国可能在浙江省义乌市。通过摸排,6月12日,在义乌警方的配合下,将蒋某国抓获。经讯问,蒋某国对2002年9月在靖州县持刀捅伤两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蒋某国供述,潜逃期间,前7年是在贵州省黎平县某偏僻农村租种当地人田地度日,不敢与家人联系。2009年之后,又潜至浙江省义乌市某日用品厂打工,直至被抓。潜逃15年间,因为不敢使用身份证,不敢回家,不敢办理银行卡,不敢出去旅游,不敢结婚,甚至受了不公平待遇也不敢反抗,生怕事情闹大引来警察。
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