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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元公安破获一起“家庭式作坊”销售化妆品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峥嵘 编辑:唐韵 2017-06-27 16: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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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家中“家庭式作坊”,生产条件十分恶劣。

  红网株洲站6月27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峥嵘)化妆品几乎是大多数女性必备的日常用品,市面上的化妆品种类繁多,有人喜欢国产的,有人则青睐外国品牌。有些外国品牌国内没有销售,于是发展出了淘宝、代购化妆品一族。不过,你能确信你买到手的进口化妆品就是真货么?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治安大队通过缜密侦查,多方布控,一举破获一起利用网络生产、销售伪劣药妆案件,捣毁一处隐藏在出租屋内的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制作伪劣药妆的工具及成品,涉案金额高达7万元。

  2017年5月,天元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定期到株洲食药监局进行走访,获取了株洲某化妆品有限公司法人左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线索。接报案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进行侦办。通过一个月的实地走访、调查物流信息、资金流查控,民警发现租住在芦淞区某地散户的左某某涉嫌无证生产未经检疫合格的三种具有药品功能的化妆品,然后通过网络销售的方式卖给消费者,其夫晏某负责帮其生产并送货。6月15日,经过天元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唐海斌等人多次上门进行政策攻心,左某夫妻来到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左某某(女,32岁)因身患某种先天性疾病无法外出打工,于是她决定自主创业。从2016年4月份开始,左某某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某品牌药妆,利用网络销售带有药物性质的化妆品一共八种。“其中有五种产品是委托其他正规医药公司代为生产的,另外三种产品因为需要取得相关检疫合格证明方能进行生产销售。而左某某没有取得相关资质,代生产的公司拒绝为其生产。”办案民警介绍,左某某被拒绝后,为了不错失财路决定铤而走险。

  在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左某某通过从网上学习一些化妆品生产技术,并在网上购买一些化妆品加工工具和产品原料,在卫生条件完全不达标的出租房内由她本人、丈夫、婆婆等没有任何化妆品生产经验和资质的人员,进行“家庭式作坊”生产。并利用自己广泛的销售渠道在某宝和微信上进行公开销售。“经质监部门检验,左某某自行生产的三种具有药妆效果的化妆产品细菌含量严重超标,全部不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目前,左某某夫妻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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