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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这三类人员可以补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来源:红网 作者:汤向 编辑:王津 2017-07-01 0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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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汨罗分站7月1日讯(通讯员 汤向)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已办理户口登记的,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以及汨罗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汨罗这三类人员可以补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6月30日,笔者从汨罗市人社局获悉了这一消息。

  据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应当在汨罗市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统筹地区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不予补办,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为了保障部分因特殊情形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汨罗市城乡居民参保权利,经研究决定,将下列三类人群纳入补充参保:

  1、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已办理户口登记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28天内办理户口登记参保缴费等情况)未能在汨罗市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汨罗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能在汨罗市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017年元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人社局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政策解决了部分特殊人群未能及时参保的实际问题,但补充参保流程较为复杂,部分需要全额缴费,且不能保障本年度前段医疗费用,故建议广大居民下年度尽可能在规定参保期内缴费参保,并为新生儿提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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