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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应“非法转移”:录入错误

来源:红网 作者:朱佳 董韧 编辑:向宏鑫 2017-07-04 15: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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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朱佳 见习记者 董韧)近日,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河西业务网点非法转移他的住房公积金,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户主一个明确的交代”。对此,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回应。

  网友称,他叫李朝辉,2017年6月26日发现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被转走,具体转移去向不明,网上备注理由为“多缴退款”,操作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在此期间,他联系了现所在公司和2年前所在公司的公积金专管员,得知“2年前集团公司公积金从成都转长沙分公司的时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这边出了差错”,随后他联系了某银行派驻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管员,试图了解情况,却遭遇该专管员不接电话、拉黑微信,甚至出言羞辱,服务态度恶劣。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3日回复称,出现“公积金非法转移”问题是因为某银行驻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柜工作人员出现“公积金转移错误录入问题”,中心对给网友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

  针对为何会出现“公积金非法转移”问题,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2015年8月6日,成都欧曼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将7名职工公积金转移到长沙欧曼家具销售有限公司,长沙公积金中心收到来自成都公积金的7笔转移金额,其中包含李朝辉(个人账号:12961****)转移金额6104.72元,田某(个人账号:15094****)转移金额6345.25元。因银行驻点工作人员在录入数据添加备注时出错,误将田某的名字备注成李朝辉,致使田某的转移金额6345.25元汇至李朝辉的账户,李朝辉的账户收到12449.97元,田某的账户补缴为0元。2017年6月7日,田某在核对其个人账户时发现其余额存在问题,并及时与中心联系。根据中心错账处理程序,在核查原始凭证后,经与网友多方联系未果后,与长沙欧曼家具销售有限公司联系,将李朝辉的账号中多补缴的6345.25元调出,并转移至田某的帐户下。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中心对因驻点工作人员在与网友对接业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深表歉意,中心将责成驻点工作人员黄敬向网友书面道歉。同时,中心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大对业务委托银行的管理力度,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业务,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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