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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5名被告人组织公务员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王燕 汤研科 编辑:陈雪骅 2017-07-06 22:48:4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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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阳7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王燕 汤研科)在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中,莫某辉等15人组织在2016年4月23日上午举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中作弊。日前,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莫某辉等15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十日至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被告人莫某辉报名参加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衡阳考区的招考,并策划、实施使用无线电设备,在4月23日上午举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中作弊。从4月中旬起,莫某辉纠集被告人刘某、周某谊、汤某喜、唐某、刘某元、莫某军、王某庆、肖某等人,指使莫某军招集被告人王某、刘某星、陈某、刘某龙、刘某轩参与组织考试作弊,并要求周某谊为其雇请枪手,周某谊遂要被告人李某参与。至此,形成一个较完整的组织考试作弊团伙。

  考前一周,莫某辉准备了一套密拍设备(含密拍器、发射器和接收器)、5台无线电发射设备,向刘某元筹集10余套无线电接收设备(含微型耳机、感应线圈和中转盒)。周某谊在衡阳市蒸湘区中天星城小区租用一房间,供莫某辉在考试当天放置密拍设备接收器,接收其从考场窃拍的试卷,并供其他同伙答题和播报答案使用。汤某喜给发射设备提供了10张电话卡。莫某辉、刘某、汤某喜各拿1套接收设备提供给3名考生,周某谊拿3套接收设备分别提供给另3名考生,用于考试作弊。

    4月22日,莫某辉在衡阳市某酒店8415号房间内,将莫某军、王某、刘某星、陈某、刘某龙、刘某轩、肖某、王某庆、刘某元等人分成5组,分别安排到衡阳考区的5个考点操控作弊设备,给每组配发了1套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莫某辉同时邀集5组人员与刘某加入同一微信群,指定刘某统一发布操作指令和处理作弊设备的技术问题。下午18时许,莫某辉带领陈某、刘某龙、刘某轩到职专,指使莫某军、王某、刘某星到船山中学,王某庆、肖某到六中,刘某元到二中,另一组人员到电大,由刘某在微信群中发布指令,对发射和接收设备进行测试。参与作弊考生也被通知到相应考点测试接收设备。

  4月23日早上,刘某、李某、唐某在中天星城小区的房间集合。莫某军等5组人员赶到各考点,在考点附近高楼上安放作弊设备。莫某辉身藏密拍和接收设备来到电大第8考场参加考试,汤某喜在该考场担任监考。汤某喜在莫某辉第一个进入考场时,假装持探测器对莫某辉进行安检后,便让其进入考场。上午9时考试开始,汤某喜站在莫某辉的座位旁边,掩护莫某辉窃拍和发送试卷,试卷图片被发送到中天星城房间里的接收器上。李某得到试卷图片开始答题并填写答题卡,刘某将答题卡交给唐某播报。上午10时10分许,刘某在微信群中下达开机指令,王某、陈某、王某庆、刘某元等人按照指令开启发射设备,莫某军、刘某龙、刘某星、刘某轩、肖某等人配戴耳机监听播报信号或在考点周围“望风”。唐某使用手机联通发射设备后,以语音通话方式连续播报了两遍答案。期间,刘某元向刘某反映其操作的发射设备出现信号故障,刘某便用微信发送答题卡给刘某元,让刘某元自行完成了答案播报。上午10时50分许,刘某指令同伙关闭设备,撤离作弊现场。当天下午,周某谊付给李某报酬2千元。

  案发后,经北京语言大学考试安全研究中心检测,本次衡阳考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共有20名考生的答卷雷同,且与枪手答案的相似度达到88.8%以上,可以认定抄袭了枪手答案,所附雷同答卷考生名单包括唐伟鑫、李可心、何柯、贺为、刘沁雯、肖雁君等人。另经检测,被缴获的3台无线电发射设备能发射无线电信号,能解调出语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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