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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通报两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王巧农 编辑:陈纲 2017-07-07 1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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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兴7月7日讯(通讯员 王巧农 樊家正 黄云飞)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7日,湖南省永兴县通报两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一、永兴县鲤鱼塘镇火里把村临时党支部原书记、临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陈高平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在陈高平任原陈塘村支部书记期间,2012年8月,陈高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儿子陈辉彬获得国家危房改造奖补项目资金7000元;2013年至2014年,陈高平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的母亲曹爱凤确定为低保户; 2011年至2013年,截留原陈塘村村民油菜补贴款1950元,侵犯了群众利益;同时陈高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中共鲤鱼塘镇委员会决定,给予陈高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永兴县便江镇锦里村原村秘书邓奕助与他人共同贪污青苗补偿款问题。2012年8月,锦里村前进组党员张玉成在邓奕助的帮助下,通过虚增其土地上的青苗数量,共同贪污青苗补偿款106206元,其中邓奕助分得35000元,张玉成自得71206元。2016年12月,永兴县人民法院判决邓奕助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永兴县人民法院判决张玉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7年5月,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邓奕助、张玉成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在群众中影响恶劣,各乡镇、各单位要从这些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强化整治、防患于未然,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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