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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十严禁”划出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红线”

来源:红网 作者:李前峰 彭双林 编辑:李丽 2017-07-13 17:46:2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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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前峰 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对胆敢对救灾款物动‘歪心思’的从严惩处,绝不姑息!”7月13日,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十严禁”的通知》,划出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红线”。

  “十严禁”具体是指严禁贪污、私分救灾款物;严禁截留、挤占或者无故延期拨付、发放救灾款物;严禁虚报灾情或者骗取、冒领救灾款物;严禁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徇私发放或者有偿发放救灾款物;严禁擅自改变救灾款物用途,挪作他用;严禁私自隐瞒、随意处置或擅自变卖救灾款物;严禁故意违背政府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规划使用救灾款物;严禁伪造、变造和毁损救灾款物原始登记资料及会计账簿;严禁隐瞒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配信息,依规定应当公开而不公开;严禁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敷衍塞责、消极懈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通知要求,各街镇、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责任,建立采购、接受、发放救灾款物管理台账。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强救灾款物的采购、接受、发放、公示等环节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合理分配,要按时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与此同时,望城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区14个街镇,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核查台账、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抗洪救灾纪律执行和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贪污私分、优亲厚友等违纪行为,以及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9种行为,一律从快、从重、从严惩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坚决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望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秦国良表示,要以“十严禁”为尺子,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目前,望城区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暂未发现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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