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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宣判全国首起变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案

来源:红网 作者:尹钰淮 陈林 杨蓉 杨春 编辑:陈纲 2017-07-17 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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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靖州7月17日讯(通讯员 尹钰淮 陈林 杨蓉 杨春)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管理,创建廉洁、高效的市场经济环境,7月13日,由湖南省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甲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一案经靖州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张某甲犯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罚款一万元。得知宣判结果后,张某甲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想不到变造一张检察机关的《告知函》竟然触犯了刑法,这个代价太大了”。

  今年4月,靖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室在对招标单位进行回访时发现某建筑公司提交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存在变造情况,遂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明,2017年1月5日,某建筑公司员工张某甲到靖州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档案查询,靖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具的《告知函》显示该公司工作人员屠某某在2012年有行贿记录。张某甲担心公司会被取消竞标资格,遂以拼接方式变造了一份虚假《告知函》交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乙,由张某乙交至靖州县国土资源局开具了现场勘探证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起私自变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的犯罪行为,在国内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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