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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清退“私车公养”违规资金3073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朱若葵 编辑:陈纲 2017-07-20 00: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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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7月19日讯(通讯员 朱若葵)7月18日,从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传来消息,郴州市通过两轮“私车公养”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清查单位1768个,存在违规的单位1585个,涉及8102人,清理资金3134.28万元,已清退上缴资金3073.3万元,其中私油公供2162.69万元,私车公修77.85万元,私费公报97万元,私车公洗18.26万元,其他违规778.41万元。

  一张公务加油卡一天加油6次,却是给6台私家车加油,公务用车加油卡竟成私人提款机,郴州一“揩油副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在经济上全部退赔,同时将该案例列为典型问题在媒体曝光。

  郴州市纪委工作人员根据监督执纪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发现在一些单位,“车轮腐败”在公车改革后开始变异,由“公车私用”变成“私车公养”。经多方调研,郴州市纪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在全市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的建议。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郴州市“公车私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费公报、私车公洗成为“私车公养”专项整治的重点。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郴州市构建起“自查+检查+抽查”的立体整治体系,让“私车公养”问题“无处遁形”。

  据统计,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共清理资金216.28万元,涉及847人。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县市区对本地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检查结果报市整治办汇总,作为下阶段市整治办组织检查的评估依据和选择对象。

  对自查自纠阶段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市整治办从财政、发改、审计、交警等单位抽调16名精干人员,分成4个小组,对自查自纠数额较少的安仁、永兴、嘉禾3个县和市交通局、市供销社等8个自查自纠零问题(或少问题)的市直单位进行了“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第一轮重点监督检查,共追回财政资金184.06万元。

  在整治工作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私车公养”问题实行“约法三章”。在自查阶段,单位主动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个人积极主动清退的,其违纪问题由各级纪委核实认定后,视情节免于处理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单位和个人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对在特定情况或政策背景下,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压缩公车运行支出而采取“变通”措施所致的问题,责成单位立即整改。如针对市统计局、司法局、法制办、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因公务用车少、无法保障领导相对固定工作用车的单位,对部分或少数副职领导,实行定额发放燃油补助或单位定量加注燃油、自行解决公务出行的方式,仅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但对已补贴的燃油费不予清退收缴。既体现纪律的严肃性,也实事求是地考虑历史原因和当时的政策环境,使问责的板子真正打得准、打得狠。

  郴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面清理全市国家公职人员“私车公养”问题,纠治并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郴州坚持立足长远,着眼长效,不搞“过关游戏”,坚持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专项整治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暴露核实的问题边查边改边建,用制度防范问题,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彻底铲除“车轮腐败”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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