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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贷无恙”业务违规 湖南保监局罚款30万

来源:红网 作者:肖娟 编辑:马丽红 2017-07-25 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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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报道:湖南保监局开8张罚单 平安人寿、英大泰和财险等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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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肖娟)P2P网贷平台是不是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是否具备向公众发放贷款的资格?近日,湖南保监局通过其官网公布了5张处罚决定书。

  其中一则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的处罚信息明确指出,P2P网贷平台为“金融信息中介机构”,不具备金融机构地位;相关投资公司也不属于金融机构,并不具备向公众发放贷款资格。

  违规 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被罚30万

  湖南保监局处罚信息显示,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湖南腾顺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顺销售)两家机构及相关管理人员被罚。其中,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因“贷无恙”业务违规,被处罚款30万元,两名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罚款1万元、4万元。

  “贷无恙”是太平财险旗下一款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2011版和2014版条款显示:“凡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经湖南保监局调查,太平财险湖南保单号63200113620140003260等“贷款人无恙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的被保险人均向自然人借款,并未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或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

  换言之,“贷无恙”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与险种条款不符。

  湖南保监局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规定,拟对公司罚款30万元,并依法送达了《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争议 P2P平台等是否认定金融机构?

  然而,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提出陈述申辩,提出了多条申辩意见,并指出: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与基本事实不符,凯思投资等三家投资公司(三方借款合同当事方之一)在借贷关系中提供担保和融资对接中介服务,是重要当事人,影响本案定性和当事人责任承担;且三家投资公司系P2P网贷公司,具有多重身份,属于新兴金融企业,因此不违反“贷无恙”保单条款适用性。

  复核 与保险条款不符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湖南保监局复核认为,太平财险湖南“贷无恙”保单明确记载发放贷款机构为自然人,而非金融机构;湖南省金融办明确函复,凯思投资等三家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且不具备向公众发放贷款的资格;三方借款“合同书”证明投资公司在借贷关系中提供担保和融资对接中介服务,未向被保险人提供资金,并非资金出借方;三家投资公司性质如何,不能改变本案贷款发放方为自然人的事实,不影响本案事实认定。因此,对太平财险湖南分公司提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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