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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后转光钱款 长沙一男子获刑1年5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李智浔 编辑:刘惟烜 2017-07-26 17:57:2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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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26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李智浔)杨某某拾到他人手机后,将失主微信钱包和捆绑银行卡内的12000余元存款转走。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7月25日,法院对杨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1岁的杨某某系吉首市居民,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去年7月才刑满释放回家。

  今年1月31日晚10时,杨某某在长沙市荷花池菜市场垃圾桶边,拾到女被害人欧某的手机。杨某某意外地发现该手机内有被害人的身份证和四五张银行卡的照片,便利用手机内的这些信息,修改了该手机的微信支付密码,将欧某微信钱包和绑定的几张银行卡里的12873元存款全部转至自己的微信钱包账号内,连余款9分钱也不放过。转完被害人微信钱包、银行卡内的款项后,又将手机以750元价格,销赃给路人。所得款项,均被杨某某玩电游及个人消费,挥霍一空。

  3月8日,民警根据杨某某网络转款时所留下的相关线索,在长沙市开福区一家超市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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