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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严查快办1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严纪宣 编辑:康晓乔 实习生 李毅丰 2017-07-27 09: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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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7月27日讯(通讯员 严纪宣)“炎陵县鹿原镇洣西村党员谭盈发因违规套取扶贫资金2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时任鹿原镇金花村党总支书记潘社云因负主要领导责任、村主任罗小平因负直接责任,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炎陵县纪委根据纪律处分有关条款,给予鹿原镇3名党员相应的党纪处分。

  这一问题得到严肃处理,源自市纪委交办的一条问题线索。今年7月12日,市纪委督察组赴炎陵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到扶贫一线去”行动,有人反映炎陵县鹿原镇金花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存在违纪问题。核实问题线索后,市纪委第一时间交办给炎陵县纪委,要求县纪委立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调查。7月14日,根据初核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潘社云、罗小平、谭盈发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鹿原镇金花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时任金花村党支部书记潘社云、村主任罗小平在未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违规口头同意谭盈发承包全村的危房改造工程,但对工程单价、付款方式、工程质量等具体细节未做任何约定。谭盈发在承建项目的过程中,在名单未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以段某某等89户农户的名义制作申报资料,其中查实谭盈发制作4户农户虚假资料虚增工程量,共套取危房改造补贴23666元。

  炎陵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扶贫专项资金,决不能一发了之,必须强化过程监管,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问题,纪检监察组织应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凡是敢动扶贫“奶酪”的严惩不贷,让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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