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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在自觉“对表”中抓实基层巡察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梅敏 编辑:康晓乔 实习生 李毅丰 2017-07-28 14: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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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7月28日讯(通讯员 梅敏)日前,中共中央公开发布《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条例》全文。《条例》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着眼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现实考量,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实践,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是,“对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真管真严、常管长严,确保“分秒不差”,抓紧抓实基层巡察工作。

  提高基层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思想上的“时针”不能偏。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党中央交付的政治任务。只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政治上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才能真正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践中,要自觉看齐。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从政治和大局上找差距,绝不能“上面九级台风,下面纹丝不动”,绝不能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责任上肩。强化基层政治担当,遵从党章,严肃党纪,压紧压实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要保持定力。清醒认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真正做到监督执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排除基层“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困扰,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要突出重点。就当前工作而言,基层巡察要注重围绕扶贫开发领域,针对“三资”处置、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危房改造资金及低保发放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项巡察,惩治老百姓身边的“小贪巨腐”,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政治保障。

  强化基层巡察工作的责任担当,行动上的“分针”不能停。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巡察之“治”,是责任、需担当,关键是见行动。担当巡察之责,要有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肩负组织重托和人民期盼,巡察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反映是渎职。汉寿县第一轮村级专项巡察工作从2017年2月至6月底,历时4个月,共走访群众1300多人次。发现问题线索332件,涉及拉票贿选、违规发展党员、套取财政补助资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违规建房、侵占集体资金、滥发补贴、大吃大喝、截留惠农(惠民)补贴、优亲厚友、打牌赌博等各个方面。

  巡察组高擎利剑、瞪大眼睛、真找问题、找真问题,赢得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赞誉。担当巡察之责,要有敢于顶真碰硬的勇气。要敢说话。理直气壮地说正能量的话,直面问题说 “挑刺”的话,不遮不掩说真话、实话,一针见血,点到要害,戳到痛处。汉寿县在第一轮村级专项巡察工作中谈话提醒181人次,通报批评 68人次,召开党员会、群众大会等反馈巡察情况73次,向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起到了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作用。要敢碰硬。

  针对首轮村级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巡察组较真发力,移送县纪委立案审查29人,其中1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1 名涉嫌贪污扶贫项目资金的村支书被“两规”,移交国土、公安查处问题线索16件,公安机关对1名涉嫌侵占集体资金、在巡察中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村干部给予了刑事拘留。清缴、清退扶贫领域资金18.52万元,清理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584户。要敢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及时整改,按规定整改,不折不扣地整改,建立倒排时间、清账销号制度,坚决防止巡察时“雨落地皮湿”、巡察后“风吹地皮干”的情况发生,必要时杀个“回马枪”,进行“二次督办”。

  树立基层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作风上的“秒针”不能松。人民群众对基层巡察工作寄予厚望,巡察干部的日常言行关乎他们对党的巡察工作的信心与评价。我们决不能因为个人言行举止的不当,砸了巡视、巡察的招牌。每一名基层巡察干部,要认真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在许党报国为民的基层巡察工作中,让自律成为一种习惯,经受“围观”,巡出成效;把较真作为一种担当,避开“围猎”,巡出权威;用责任书写一种情怀,抗住“围攻”,巡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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