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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湖南反馈督察情况 四大问题待整改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刘玉先 李长宏 编辑:向宏鑫 2017-07-31 14: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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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保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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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珍 刘玉先 摄影 李长宏)7月31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保督察情况。督察指出,2013年以来,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领域和区域环境问题频发,形势依然严峻。

  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认为,湖南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生态强省”战略,将环境治理与脱贫攻坚、转型升级同列为“三大战役”。连续多年将湘江治理作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一号工程”,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启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压实环境保护责任。

  湖南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严查严处群众投诉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58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4024家,立案处罚1203起,罚款6351.1万元;立案侦查133起,拘留174人;约谈1382人,问责1359人。

  督察指出,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督察中一些同志反映,湖南省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未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一些领导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有的同志反映,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和“鱼米之乡”,但由于开发过度、保护不力,这两个“乡”恰恰成为环境问题的重点和难点,成为民心之痛。

  二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的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年),未依法将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纳入禁采区;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以来违规设置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46宗,违规发放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29宗;湘潭市环境问题较多,但党委、政府很少研究部署环保工作;长沙市综合枢纽工程,长沙市直到2017年初蓄水近5年后,才动工建设尾水排口迁移工程;郴州东江湖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但2014年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成98栋木质别墅,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仅不依法处置,反而为其违规补办手续。

  三是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为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升幅97.9%,形势不容乐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采砂问题突出,采砂作业不断蚕食侵占湿地洲滩,越冬雁类重要栖息地雁子洲已被挖除约4000亩。

  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风险长期得不到解决。作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湖南省陆续获得国家大量资金支持。但一些治理项目效果不明显,部分项目进展滞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省涉重金属的“散乱污”企业较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环境污染和风险不容忽视。郴州永兴县金银及稀贵金属产业整合升级进展缓慢,部分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时污染严重。

  督察强调,湖南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给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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