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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顺利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 6925人受惠

来源:红网 作者:秦玲玲 刘军 编辑:王津 2017-08-02 08: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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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绥宁分站8月2日讯(分站记者 秦玲玲 通讯员 刘军)截至7月底,绥宁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此次调待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增资部分已于7月份养老金发放日兑现到位。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的连续第14次调整,绥宁县6925名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惠利,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加144.90元,全县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离休干部)平均工资达到1955.30元。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均列入本次调待范围。与往年类似,此次调待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普调部分。参与调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二是工龄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3.1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三是高龄调整部分。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和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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