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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8月2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王红艳)趁快递员在小区宿舍或单位收发室派送包裹交接的间隙、车辆物件一时无人看管之机盗窃车内财物的易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7月31日对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易某,22岁,中专文化,系长沙市建湘新村社区无业人员。今年3月12日下午4时许,易某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城一楼门口,趁快递员胡某某派送包裹之际,将其电动车上快件箱内的3件包裹盗走。包裹内有价值5668元的苹果手机1台,手链1条、红枣1包。易某将手链和红枣丢弃垃圾桶,将手机低价销赃,得款2700元。3月31日上午11时,易某在某酒店门口再次出手,盗得3个包裹,其内物品分别为一本书、两支芥末和手机贴膜,易某见没有什么价值,随手将其丢弃垃圾桶。
4月1日,当易某在长沙市开福区某医院门口欲故技重施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示:快递员在派送包裹时,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好自己负责的其他快件,不要粗心大意,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