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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县检察院批捕“零口供”抢劫疑犯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罗善芝 编辑:向宏鑫 2017-08-03 10:56:3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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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 通讯员 罗善芝)因手头拮据,于是借酒壮胆,男子李某趁夜抢劫……尽管拒不认罪,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湖南省宁乡县检察院仍以零口供对其进行了批捕。

  趁夜制造“车祸事故”抢劫

  经审查,现年31岁的李某无固定工作,曾因抢劫、故意伤害、盗窃被依法处理。

  出狱后的李某因手头拮据,再次萌生抢劫的想法。2017年6月14日23时许,李某在外喝酒后,借酒壮胆,骑着摩托车在宁乡城区到处乱转,寻找作案目标。

  当行至一偏僻交叉路时,“一不小心”撞倒了一名骑摩托车的中年妇女。本想立刻“捞一把”,但碍于路上有2个行人,便假意下车赔礼道歉。待行人走开后,李某突然凶相毕露,一手拿刀架在妇女脖子上,不准其出声;另一只手去扯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妇女早已吓破了胆,眼睁睁地看着李某将金项链抢走……

  借醉酒拒不承认涉嫌抢劫事实

  不久,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检察官和民警分别审讯时,李某却声称当天喝醉了酒不记得了,拒不承认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办案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对被抢的金项链进行了查证。宁乡县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虽然拒不承认抢劫事实,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均明确指向犯罪嫌疑人李某,案件事实清楚,遂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夜晚出行勿走偏僻路段

  检察官提醒夜晚出行的女性尽量不要在过于偏僻的地方行走,一旦遭遇抢劫,一定要保持清醒,并采取积极的自卫措施,设法报警或者求救,特别还要注意记住犯罪分子主要特征以便警方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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