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8月15日讯(记者 张珍 通讯员 文萍)今日,湖南省环保厅通报7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永州、衡阳、益阳,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长沙、湘潭、吉首;全省90个县级城镇中,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炎陵县、桂东县、常宁市,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临湘市、资兴市、长沙县。长沙市和湘潭市分别连续4个月和3个月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后3位。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4个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城市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5%。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23微克/立方米和43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0.4%。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幅度较明显的是永州(44.8%)、郴州(30.4%)、衡阳(20.0%)和娄底(20.0%);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幅度较明显的是永州(46.3%)、娄底(25.0%)、益阳(24.5%)和衡阳(20.8%)。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 Ⅰ~Ⅲ类水质断面326个,占94.5%。全省29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达标率96.6%。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但水质呈好转趋势。
通报还指出了7月存在的环境质量问题:一是从4月份开始,长沙市和湘潭市分别连续4个月和3个月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后3位;大湘西地区的吉首、怀化和张家界3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上升,其中吉首市本月排名下降10个位次且浓度同比升幅达27.1%。二是岳阳南湖和芭蕉湖,益阳皇家湖、大通湖和后江湖,郴州马家坪电站大坝等6个断面,最近连续3个月及以上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大通湖断面今年7个月中6个月为劣Ⅴ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