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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相关部门将设“行政审批处” 投资建设项目可申请模拟审批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编辑:高芹 2017-08-18 11: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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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长沙8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万柏贤) 日前,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项目“一次性”审批系列配套文件的通知》(简称《通知》)。长沙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作出相关规定。

  长沙将按照相对集中和独立设置两种主要途径,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具体来说,部门审批职能量大面广、涉及处室较多的,按照“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一个分管领导签批”的原则,将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一个处室,设置“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处”可通过“撤一建一”的模式单设,也可将某一综合性内设机构更名,再加挂综合性内设机构的牌子)。

  独立设置途径,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较少的,可通过“撤一建一”或“变更名称”等方式,将行政审批职能及与审批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一个处室,设置“行政审批处”。

  《长沙市投资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则是长沙创新审批模式的办法。投资建设项目在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要求准备报批资料,各审批部门按现行审批要求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待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由各审批部门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

  《暂行办法》规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项目建设单位已经明确,且拟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地转用手续,或农地转用及征收手续已向上级申报的;控规调整已经规划部门论证审定,但市人民政府尚未批复的;建设资金已经初步落实或明确的项目可以申请模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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