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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站8月18日讯(通讯员 黄山 蔡欧亚)今日,从株洲市芦淞区区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推进会议上传来消息,芦淞区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芦淞区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芦淞区政府系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住房公积金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缴纳。
首批将为53名芦淞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