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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才新政”首批16项细则(办法)出台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凌晴 编辑:马丽红 2017-08-19 0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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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人才新政”首批16项细则(办法)出台 一大波人才服务礼包“操作手册”面世

  16项配套实施细则(办法)的出台,使人才新政22个条款中60%的内容,有了明确的办理清单和操作程序,政策享受对象、范围、额度都有了清晰界定,而且细则之间互相衔接和补充,确保人才新政各项制度有效安排、顺畅落地。

  长沙晚报记者 凌晴

  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征程中的长沙,求贤若渴。

  6月底,长沙发布《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又称“长沙人才新政22条”)。未来五年,长沙将投入上百亿元奖励人才、扶持发展,惠及两百万以上人才,引发强烈社会反响,使长沙在全国性的“人才争夺战”中夺得先声、抢占先机。

  昨日,这套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成体系、全链条、系统性“政策包”的“操作手册”面世——首批16项配套实施细则(办法)正式出台。16项配套细则(办法)的出台,使人才新政22个条款中60%的内容,有了明确的办理清单和操作程序,政策享受对象、范围、额度都有了清晰界定,而且细则之间互相衔接和补充,确保人才新政各项制度有效安排、顺畅落地。据悉,在配套细则起草过程中,着眼精准便捷、聚焦青年力量、服务便捷高效、监管周密严格是政策制定者的指导原则和工作重点。

  政策制定,着眼精准便捷

  对每一项受理审核流程精心再造

  据悉,在配套细则起草过程中,精准、便民、快捷是主要把握的原则。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6项细则(办法)精准、刚性落实了《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这一指导性文件的要求,确保执行不走样。

  同时,在所有配套细则中,涉及人才认定、项目支持的操作,设定有严格的评审环节。“即针对申报对象的不同领域,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委和公共评委进行严格评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方可通过。”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策落地的便民性,政策制定者在流程设计上,以“只跑一趟路、只进一张门”为原则对每一项事务的受理审核流程进行再造。

  如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政策,简化了落户办理程序,取消了原有落户规定中需要的劳动合同或就业报到证、亲友意见等四项限制;缩短了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办结改为当场办结;设立了服务专窗,原定只能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为可到长沙市政务中心(长沙市人才服务窗口)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又如军民融合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办理流程中,人才所在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通过网上初审后,市经信委将组织人员上门考察,并组织专家评审。“从网上申报直到资金拨付到账,人才可实现‘零跑路’!”

  在认定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次数上,审批间隔从原来的每半年、每季度组织一次提高到每月组织一次,更加快捷的办理时效将大大提高惠才效能。

  配套细则,聚焦青年力量

  推出“一落户、九补贴”大礼包

  青年人才是一座城市的希望、活力所在。

  怎样留住人才?根据“长沙人才新政22条”,本次细则着重围绕引进培养青年人才出台了“一细则、三办法(《长沙市青年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还包括《长沙市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部分内容。

  据介绍,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主要的政策内容是“一落户、九补贴”,即: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购房补贴,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四青”人才奖励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扶持资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可以说,构建了对青年人才从落户、安居到就业、创业的全流程扶持链条。

  整合服务,瞄准便捷高效

  领导干部开启高层次人才“直通车”

  据悉,预计细则(办法)落地三天后的8月21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整合了公安、住建、科技、经信等相关部门资源的人才服务窗口将建成开放,为在长、来长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群体,提供包含业务受理、政策咨询、协调对接、专员服务、跟踪督查等在内的综合服务。

  此外,与16项细则同步推出的,还有3个议事规则、工作制度。根据部署,长沙的领导干部将为高层次人才开通“直通车”,担任人才的“服务专员”。

  相关办法明确,领导干部将通过邀请面谈、上门座谈、短信、微信、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直接联系。市委书记、市长直通A类人才,即国际顶尖人才;其他市领导直接联系B、C类人才,即国家级领军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市直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联系服务D类人才,即高级人才。

  监督管理,周密严格

  对弄虚作假行为作出惩处性规定

  长沙人才新政将对人才的高度礼遇、充分信任贯穿全过程,但在制度上力求严谨严密。各个细则(办法)中的附则部分均对弄虚作假行为作出惩处性规定。

  凡涉及资金支持的文件均有如下类似条款: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造假单位及个人不得再申报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项细则(办法)是什么?

  1.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2.长沙市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3.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

  4.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5.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6.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7.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8.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9.长沙市军民融合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和项目资助办法(试行)

  10.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认定办法(试行)

  11.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2.长沙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实施办法

  13.长沙市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奖励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14.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经费补贴办法(试行)

  15.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

  16.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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