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生产经营单位不良生产或被列入“灰名单”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万柏贤 编辑:向宏鑫 2017-08-19 10:28:5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长沙8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万柏贤)日前,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灰名单”警示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针对出现一定不良生产行为但未达到“黑名单”管理制度认定条件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企业,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将其列入市级“灰名单”,予以警示并实施重点监管监察。

  《通知》指出,符合以下五种情形的经营单位将被列入市级“灰名单”:发生1-2人死亡或5-9人受伤,或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违反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行为,被市安全监管局立案并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在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督查、暗访中,经核实确认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定行为,限期内未整改到位;在12350信访举报或各类媒体中曝光,经核实确认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定行为,限期内未整改到位;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市安全监管局认定应该纳入市级“灰名单”。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