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22条”招贤令】高层次人才分ABCD四类 快来看看怎么认定

来源:红网 作者:贺卫玲 编辑:徐丹 2017-08-20 15:12:57
时刻新闻
—分享—

  编者按: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自古以来,人才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核心。此前,长沙出台“人才新政二十二条”引发全社会关注,8月18日,首批16项配套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将新政坐实。眼下,这陆续落实的“二十二条”招贤令,正掀起长沙引进人才的一轮新高潮,整个长沙城期待着携手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英才,共同成就幸福新长沙。

  红网时刻长沙8月20日讯(记者 贺卫玲) “长沙人才新政22条”首批出台的细则中,对于高层次人才如何分类认定,也有专门的实施办法。

  在长沙市用人单位工作,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B、C、D类条件的人才,可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每年5月、10月定期组织认定。

  认定程序

  申报:

  单位登陆申报系统(www.cs12333.com),填写《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接受网上初核。申报材料如下:

  (一)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单位负责人和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件;

  (三)长沙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五)最高学历证书;

  (六)最高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八)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九)D类人才中拟按薪酬标准认定的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企业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税缴纳证明。

  初审:网上初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将相关原件报送至对应园区、区县(市)人社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受理部门将相关原件、扫描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材料不完整或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通过初审的,统一提交至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复审:市人社局对照《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进行集中复审。未通过的,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形,提请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形成拟认定人员名单。

  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认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公示: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纳入长沙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

  发卡:对于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发放相应长沙人才绿卡。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