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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亲友出头 常德3人网上散播谣言被罚

来源:红网 作者:王建军 编辑:唐韵 2017-08-24 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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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嫌疑人进行问讯。

散播的不实言论。

  红网常德站8月24日讯(通讯员 王建军)8月24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对外通报称,鼎城区十美堂镇“8.17”张某军等人妨害公务案发生后,该案的当事人及亲友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散播虚假言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三名违法人员予以了行政罚款处罚。

  8月17日下午,在接到群众举报后,鼎城区十美堂镇党委、政府组织镇安监站、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开展联合执法,对位于该镇秧田村张某喜家的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点进行查处,查处过程中遭到张某喜家人及亲友的暴力阻扰和侮辱谩骂,造成查处工作被迫中断,涉嫌违法人员趁机逃走,多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发生后,鼎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8月18日,将涉嫌违法人员龚某(女,28 岁,鼎城区十美堂镇人)、雷某喜(男,50岁,鼎城区十美堂镇人)依法传唤到案,龚某、雷某喜对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其他违法人员正在抓捕中。

  鼎城区十美堂镇“8.17”张某军等人妨害公务案发生后,该案的当事人及亲友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散播虚假言论,恶意诋毁政府、公安机关和十美堂派出所民警,企图混淆视听,抹黑公安机关正常执法工作,对公安机关和民警个人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8月23日,鼎城区公安局网安大队经过侦查,依法查处了这起利用网络微信、微博传播虚假消息扰乱公共秩序案。民警分别对违法人员龚某(女,28岁,鼎城区人,之前因阻碍执行公务已被行政拘留10日)、雷某某(男,50岁,鼎城区人,之前因阻碍执行公务已被行政拘留7日)、赵某某(女,32岁,鼎城区人)等三人进行了询问和传唤,三人对散播虚假消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三名违法人员予以了行政罚款处罚。

  另外,民警对张某散播不实言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张某对其行为表示后悔,鉴于其行为未造成重大影响且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鼎城公安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虚假有害信息,这是法治社会中任何公民都不能逾越的底线。鼎城公安再次提醒广大网友:对待相关信息、言论要仔细甄别,不要盲目转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还网络空间一片纯净和安宁 。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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