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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男子违法改装“大篷车”载客被罚

来源:红网 作者:覃青云 邵新华 编辑:于佳丽 2017-08-29 16: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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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现场。

恢复车辆原状。

  红网常德站8月29日讯(通讯员 覃青云 邵新华)8月24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驾驶人擅自改变三轮摩托车外形、违法载人、非法载客营运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时许,石门县交警大队壶瓶山中队民警在大胜村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V3××8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货箱加装了车棚,其车厢里人头攒动,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违法载人的嫌疑,民警遂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清点,该车共非法搭载7人。

  经查,驾驶人覃某为其三轮摩托车加装的车棚,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据覃某交代,其驾驶三轮车从壶瓶山镇坪东村驶往壶瓶山集镇接送乘客,按每人2元一次收费。

  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覃某和7名乘客进行现场批评教育,扣留了该机动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并要求驾驶人覃某对搭乘人员进行转运。

  经民警现场教育,覃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合格的驾驶人,并自行到壶瓶山交警中队将擅自加装的车棚进行了切割,恢复了车辆原状。

  公安机关依法对覃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其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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