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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长沙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4成结余资金可购买相关商业险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张一叶 编辑:徐丹 2017-08-31 08: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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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一笔钱,平时用不上?没关系,你可以拿出一部分买商业健康险和意外险。

  参加了长沙市职工医保的你,9月1日开始可以自愿将个人账户余额的40%以内办理缴费购买相关保险。目前在长沙市本级试行,将逐步全市推广。

  红网时刻长沙8月3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通讯员 张一叶)9月1日起,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了。长沙市医保局表示,此举旨在盘活个人账户资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凡是参加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可自愿将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的40%以内用于购买本人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每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到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协议合作的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提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申请,商业保险承办机构受理参保人员购买申请,报经医保经办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反馈,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手续,实现缴费购买。该项工作实行“分级经办,属地管理”,将先在长沙市本级试行后,逐步推行到全市。

  长沙市率先在湖南省实施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原有政策,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支付门诊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协议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等等。个人账户的资金为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结转使用,可依法继承。这就造成大量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个人账户基金沉淀率较高,无法有效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共济保障作用。长沙这一新政可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此外,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中国的医疗卫生技术已经和世界领先水平接轨,但从人均医疗保险筹资情况来看,我国仍处于世界落后位置。从长远来看,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丰富群众保险经验、培育保险意识,并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及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充分挖掘并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提醒

  6个步骤完成购买商业险

  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原件(目前暂不支持社会保障卡),在各经办机构协议合作的商业保险承办机构各营业网点提出购买申请。

  2、由各营业网点协助参保者选择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

  3、参保人员阅读商业保险产品保障条款。

  4、由营业网点业务人员提交购买申请。

  5、待系统审核通过(实时审核)后,参保者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

  6、商保公司提供投保保单,完成购买。

  办理地点:目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78号中国人寿大厦;电话:95519-1-6)已经完成系统建设和协议工作,可正式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等其他商业保险公司正在进行前期建设,也将于近期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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