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 作者: 编辑:李晓玲 2017-09-01 10:30:22
时刻新闻
—分享—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 2017年2月16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经信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经信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省经信委党组按照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集中整改期间,委党组召开党组会议 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2次,召开系统整改动员部署大会 1次、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调度会议4次,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9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通过对巡视提出的问题全部列出清单、立行立改、挂图销号,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决统一思想,层层压实责任。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从自身改起,层层压实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自觉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委系统党的建设相结合,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以“钉钉子”和“啃硬骨头”的精神,在整改上集中发力,狠抓落实。委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深入思想发动,向全委各级党组织提出坚决整改的明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汇聚力量。同时,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先后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落实方案,制订整改作战图,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真抓实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省经信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志坚和委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委纪检组组长乐奕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落实。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问题、督查整改落实,各牵头处室切实担负主要责任,主动作为,积极整改。全委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督促抓、职能处室具体抓,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挂图销号。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的要求,6月10日,委党组逐条梳理反馈的意见,形成了3个方面10条意见为38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清单。6月15日,委党组研究通过整改落实方案,报省委第二巡视组审定后在全委印发。7月1日,根据委党组部署,委整改办制定了巡视整改任务时间安排表,将38项整改任务按日期细化为84个具体事项,按整改时间节点要求确定整改任务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将时间安排表悬挂在主要领导办公室及相关牵头整改工作处室,每天对账销号。7月20日,委党组会议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集体审议,部署后阶段巡视整改重点任务,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7月24日,委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巡视组领导的指导意见。7月25日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组领导到会指导。7月27日、7月28日,在委领导和处长参加的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委务会上传达学习巡视组领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后阶段深入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

  (四)严格标准要求,务求整改实效。在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的同时,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委党组全面查找制度漏洞,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建章立制,在机关党建、干部管理、资金分配、内部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推动形成了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立行立改,全面推进各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在贯彻“中国制造202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军民融合、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发挥参谋作用不够的问题。

  一是贯彻“中国制造2025”方面,国家工信部已正式批复同意衡阳市纳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衡阳成为继长株潭后我省第四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标志湖南贯彻“中国制造2025”再次取得重要进展。提请省政府召开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推进大会,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出席会议并讲话,试点示范各项工作全面铺开。组织召开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工作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就有关工作作了研究部署。以省政府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推进计划(2017-2019)》,明确了推进试点示范工作的主体责任和重点任务。6月底发布《湖南制造强省建设第三批重点项目(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一批重点项目引进取得重要进展。《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推进方案》已经发布。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行专门研究。8月1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部署推进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听取我委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今年1-7月全省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7.7%,高于规模工业增速0.8个百分点。制造业占全省规模工业的比重为91.1%,较上年同期提升0.3个百分点。

  二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联合七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联合省委统战部、省委改革办、省工商联起草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目前正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早日出台。继续组织开展“腾飞杯”管理升级活动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起草了《湖南省民营企业合理诉求交办工作办法》,目前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2017年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和《精准服务进园区活动方案》。组织第三届中小企业服务对接会,近百家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和省内800家中小微企业参会,达成511份合作意向。递交《关于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及对策的调研报告》,陈向群常务副省长,陈仲伯副秘书长分别审阅并批转省金融办、省财政厅。分别组织北大清华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作系列专题培训。

  三是促进军民融合方面,组织召开高规格的湖南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等省领导会见与会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出席会议并讲话。促成我省与国家有关部委、各军工集团、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3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11亿元。组织湘潭市成功申办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半决赛。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促成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对我省军民融合发展提供1000亿元金融支持。积极开展我省第一批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

  四是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打击取缔“地条钢”任务圆满完成,并有力防止了外省市“地条钢”等非法产能向我省转移。共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12家,涉及粗钢产能345万吨,涉及的44套(88台)中(工)频炉等主体设备均已全部拆除,通过了8月8日至8月11日部际联席会议“地条钢”专项抽查组对我省“地条钢”企业的抽查验收。专项抽查组对我省取缔“地条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认可我省各级政府取缔“地条钢”问题企业的坚定决心和采取的措施。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7月全省煤炭行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7.4%。我省国家明令规定范围内的落后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全部淘汰完毕,产能落后的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到位。关于《湖南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省政府办公厅经与省委改革办电话沟通,省委改革办同意该意见以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报省政府同意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布,不再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关于《湖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该意见以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报省政府同意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布。

  (2)关于对省委上一轮巡视提到的整治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此轮巡视期间,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我委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二是5月19日召开省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给大家上了一堂“如何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廉政党课。三是7月13日委党组中心组开展第六次党纪条规专题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委党组中心组成员约50余人赴长沙监狱实地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委机关纪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五是在委机关大厅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由驻委纪检组负责管理。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3)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问题。

  一是5月19日召开了省经信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部署会,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作了动员讲话,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主题进行了学习。二是召开了省经信委第二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对新一届机关党委和2017年委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将抓党建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三是4月11日委党组下发《省经信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经信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委党组和全委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予以了明确,对党建工作的考核机制和办法作了具体规定。四是6月9日机关党委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五是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委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共52人就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书面述职。

  (4)关于党建工作内容没有列入全委年度工作计划的问题。

  一是《省经信委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省经信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已经正式下发,明确提出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在《省经信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中明确,全委各级党组织未根据委党组工作部署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措施,完成工作不到位的扣1-3分。

  (5)关于有的党组成员忽视党建工作,存在把促进发展、完成硬指标硬任务等同于抓党建的思想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分别在4月12日“省经信委委属单位班子成员大会”、5月19日“省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采取集体谈话方式,督促党组成员和全委党员领导干部要扭转“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二是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分别与委领导班子成员以红脸出汗的方式进行了谈心谈话。三是在《省经信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对于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及党组成员(分管领导)抓党建的责任予以了明确。

  (6)关于机关党委工作弱化,近几年没有开展基层党组织考核、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制订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委系统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委机关党委迅速转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并在全委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党建知识测试,对在巡视“回头看”中党建知识考试不及格和缺考的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128名干部进行了补考,测试结果全部及格,平均得分89.42分。三是6月下旬,委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对委属单位的党建、组织人事、财务、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

  (7)关于湖南汽车技师学校两年未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问题。

  已完成向省委组织部的干部使用职数备案工作,并听取了相关人员意见,正在按程序进行干部选任工作。

  3.关于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

  (8)关于党组负责人原则性不够强,存在当老好人、很少批评干部的问题。

  4月12日,全委组织召开委属单位班子成员大会,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在会上对少数单位、部分干部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各单位迅速进行整改。根据《省经信委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委党组负责人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9)关于党组成员分工长期不调整的问题。

  7月20日已完成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工作。

  (10)关于党组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严的问题。

  巡视以后,省经信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立行立改,已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对个别处级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立案审查,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问题

  (11)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经委党组研究,7月20日修订下发了《省经信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报经省委巡视组批准,委党组于7月25日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2)关于“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问题。

  编印下发了《省经信委党支部工作手册》、《省经信委党员工作手册》、《省经信委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对“三会一课”进行统一规范和痕迹化管理。

  (1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在《省经信委关于全面开展委系统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5分。二是7月20日委党组下发的《省经信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再次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14)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下发《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谈心谈话的范围、类型和要求。二是专门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机关及委属单位处级干部人手一本,定期记录谈心谈话情况。年底前委人事处将对谈心谈话记录本进行汇总存档。三是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台账,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督查。7月上旬,委人事处对机关及委属单位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了调度统计。其中,委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44次,与机关处长谈话59次,与委属单位负责人谈话31次,与一般干部谈话42次;机关处长与处室副职谈话60次,与其他干部谈话次数124次,与联系的委属单位负责人谈话33次;机关副处长与分管干部谈话89次,与其他干部谈话57次;委属单位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话96次,与中层干部谈话129次,与一般干部谈话120次;委属单位副职与分管干部谈话217次,与其他干部谈话207次。

  2.关于党员意识淡薄的问题

  (15)关于党员日常政治学习松懈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省经信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编印下发了《党员工作手册》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用笔记》,对党员参加日常政治学习实施痕迹化管理。

  (16)关于委属单位党组织和机关离退休党支部未按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党费补缴工作,清理补缴党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补缴工作的通知》。4月10日,全委党员党费补缴工作全部到位。研究制定了《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17)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从2017年4月起,委党组已立行立改,并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规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二是2017年7月正式出台了《省经信委选拔任用干部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对干部动议酝酿、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环节工作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严格执行“凡提四必” 有关规定,规范动议环节意向性人选的产生方式,坚决杜绝未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查不力、试用期规定执行不严等现象发生。

  (18)关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

  机关副处长、管项目管资金的岗位(一般干部)交流少,事业单位与机关干部交流少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已制定干部交流方案,近期将对机关处长和多名其它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二是积极推进机关干部与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工作,已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衔接并制定初步工作方案,下一步抓紧组织实施。三是对担任委属单位正职10年以上的1名干部,正在研究交流方案。

  (19)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进一步核实整改的问题。

  一是对于存在破格提拔的人员,我委完成了向省委组织部进行政策咨询,并到部分省直单位学习有关做法,形成了对过去破格提拔干部进行认定的整改工作方案,并部署开展相关的认定工作,力争在今年内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其中对突击提拔的问题进行专门说明。二是对于涉嫌造假档案的,已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三是对缺失材料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补办或出具证明。目前,委人事处已对机关及委属单位从事和分管档案工作的38名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相关人员补充各类材料80余份,对个别档案管理工作有较大差距的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档案管理的责任心。

  (20)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材料缺失、信息不全、内容不准等问题。

  一是于6月20-28日对委属单位的干部选拔、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认真查找委属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组织召开省经信委干部档案审核“回头看”工作会,邀请省委组织部的专家进行了业务培训,并组织专业力量对干部档案材料再次进行复核,全面整改档案材料缺失、干部专项审核信息不全、内容不准确等情况,补齐档案管理不规范的短板。三是委党组已先后为人事部门补充了2名工作人员,委人事处开展了6次专题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21)关于党组在从严治党上过度依赖纪检组。

  党组书记未完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委党组制订下发了《省经信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对委党组和全委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予以了明确,特别是对“省经信委党组书记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如何具体实施作了规定。二是召开省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全体委领导、机关处室党支部书记、委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党组书记谢超英同志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后,委属各单位也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省经信委第一届机关纪委。根据要求,机关纪委与省纪委驻委纪检组进行了工作衔接,并对有关职能职责作了明确。

  (22)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委机关长期存在“庸懒散”现象的问题。

  一是4月12日,组织召开委属单位班子成员大会,委党组书记、主任谢超英在会上对少数单位、部分干部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各单位迅速进行整改;6月29日举办 “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微党课,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8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宣讲,通过先进典型倡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精神风貌和职业道德。二是对机关及委属单位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修订出台干部请销假办法,要求所有人员离开工作岗位须按程序报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上下班、请销假等行为。四是于7月8日起对机关干部实行去向牌制度,对干部在岗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23)关于纪检组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少,对机关廉洁风险点没有开展排查。对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环节没有开展有效监督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印发《省纪委驻省经信委纪检组关于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6日已下发至省经信委机关纪委。7月19日,省经信委机关纪委汇总了填报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三是督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督促完善了专家库,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参与了财政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四是对重点岗位、重点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4)关于对存在的处室套取资金、委属单位滥发津补贴等违纪违规问题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

  一是7月13日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了一期党纪条规专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对2015年部分处室套取资金的问题,党组和驻委纪检组对当事人迅速作出了处理,并调整了人员岗位,同时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机关财务内控制度,切实堵住漏洞,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三是对个别单位滥发津补贴问题,委党组迅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发违规津补贴,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退,并请驻委纪检组及时介入调查核实并处理。

  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25)关于委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

  一是就委领导深入企业、委属单位开展调研和走访作出统筹安排。二是将调查研究与上门与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见面、现场办理建议提案有机结合起来。

  (26)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

  一是要求处室主要负责人通过OA填写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的信息共享,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制度。二是梳理上半年委机关发文和开会情况,从源头上对会议文件严格把关。

  (27)关于委机关购买高档酒用于接待的问题。

  一是将食堂库存的酒水处理完毕,处理款项已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省纪委驻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已对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下发《关于重申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通知》,明确要求公务接待除招商引资和外事活动以外禁止饮酒。

  (28)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存在收受红包礼金和土特产,公款旅游和同城检查时中餐饮酒、到企业检查时和企业干部打牌、公车私用等现象的问题。

  一是此轮巡视期间,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我委对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二是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的公款旅游和同城检查时中餐饮酒、到企业检查时和企业干部打牌、公车私用等现象,委党组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当事人给予了提醒警示,要求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三是下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通知》。四是研究制定了《省经信委服务企业“六不准”》的廉洁禁令,切实规范机关干部从政行为。五是在出差、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财政纪律规定。

  3.关于专项资金审批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

  (29)关于项目支持“撒胡椒面”,资金支持分散的问题。

  2017年专项资金安排中,制造强省、军工、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的项目安排个数明显减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明显增加,突出支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

  (30)关于存在一些项目专业户的问题。

  明确规定“下达本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前须与往年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原则上同一企业不能连续三年获得我委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奖励类除外)”,并在今年的项目申报中按此规定具体操作,没有发现项目专业户情况。

  (31)关于参与项目分配的处室分配资金信息不透明,导致部分企业同一年度在不同处室获得专项资金的问题。

  一是建立委内涉及资金分配处室的沟通会商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二是改造升级我委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对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我委一个专项项目(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奖励类除外)。今年没有发现企业同时在不同处室获取专项资金情况。

  (32)关于专项资金存在裁判员、运动员不分现象的问题。

  一是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省经信委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负责对我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安排、下达、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工作进行审核监督,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二是组织到省人社厅、农委、科技厅和民政厅等单位调研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已初步制定《省经信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四是已申请批复成立财务处。

  (33)关于专家评审存在缺陷。全委没有建立统一、随机抽取的专家库,评审专家由各资金处室自行抽取或提前抽取,驻委纪检组未参与抽取环节的监督的问题。

  一是《省经信委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正式实行,专家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已建立全委统一的委管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除军工类专项资金因性质特殊从国家相关专家库抽取评审外,其余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均已从委管专家库中抽取。在2017年专项资金评审工作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专家库均已投入使用。三是按照《省经信委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要求,驻委纪检组已对今年各专项专家随机抽取环节和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4)关于专家评审结果作为项目评审唯一标准,容易造成专家误判和偏颇,甚至造成专家被围猎现象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各市县区经信、财政部门共同把好项目申报关和初审关。二是各资金管理处室对上报材料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三是项目评审阶段严格按照《省经信委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评审专家进行管理,随机抽取产生评审专家,对专家信息保密,驻委纪检组全程监督。评审前组织评审专家集中学习政策规定。评审专家主要从企业、项目本身的情况进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四是严格落实项目评审公示制度,接受社会、企业的监督和质询。五是严格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4.关于委属单位“四资一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35)关于部分抽查的委属单位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省墙办已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公开制度》。省无线电监测站制订了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公用品及接待用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凡是“三重一大”事项,由站务会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制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湖南汽车技师学院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湖南天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进行审计。7月25日举办了为期两周的专题培训,对单位全体财务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能力培训。

  (36)关于部分委属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部分委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汽车技师学院私设小金库的问题,驻委纪检组正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7)关于省无线电监测站和湖南汽车技师学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已责令无线电监测站、湖南汽车技师学校、省墙办等单位立即停发违规津补贴,并全面清查和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具体情况驻委纪检组正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8)关于湖南汽车技师学院4个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从4月份开始,湖南汽车技师学院所有需经政府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经政府招投标。6月份湖南汽车技师学院长沙校区房屋租赁项目、长沙校区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已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标。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多,问题复杂程度和整改时限要求各不相同,30项任务已完成整改,还有8项任务正在进行。下阶段,我委将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持续推动整改落地。委党组将遵循政治巡视工作要求,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7月20日前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客观评估,强化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8项整改任务,继续挂图作战,紧盯问题不放,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尤其是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问题,持续用力,深整实改。

  (二)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带头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17年底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坚持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围绕工作、思想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机关纪检巡察制度、机关党组织列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各项实施细则,推动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到工业稳增长、制造强省建设、军民融合中的工作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全委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决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坚持末位表态。严防廉政风险,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与绩效评价。强化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和程序选人用人,干部任免坚决做到 “凡提四必”。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支持驻委纪检组加大对违规违纪情况的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建立干部约谈制度,对工作不力者约谈并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加强干部培训力度,鼓励干部交叉参与全委重点工作,把干部能力建设提上全委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上级党组织和委党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督查力度,实行问责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委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五)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收送红包礼金、“庸懒散拖”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和干部谈心交流,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动机关与市州、县市区干部交流,为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创造更好条件。加强组织建设,着力增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委属单位书记的党建意识,打造创新进取、奋发有为、清正廉洁的基层党组织。更加重视干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着力提升干部对宏观经济形势及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水平。促进机关融合,推动处室干部和工作交流。

  (六)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和推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大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突出抓好工业稳增长和制造强省建设两大任务,确保完成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预期目标,落实推进新兴优势产业链的责任和推进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推进制造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湖南制造向湖南智造转变,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大力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为促进工业经济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提供有力支撑。

  总之,全委上下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成效,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955377;

  邮政信箱: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省经信委;

  电子邮箱:sjxwrenshichu@163.com。

  中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7年8月30日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