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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 作者: 编辑:李晓玲 2017-09-01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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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6日至4月1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我厅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厅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从整改分工、整改措施、整改重点、整改方法、整改要求等方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思路要求。反馈意见的第二天,即5月24日,就组织力量起草《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5月31日,召开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巡视《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整改要求,并附《整改工作责任落实表》,将整改内容以表格形式列出,一目了然。《整改方案》对本轮巡视反馈的13个问题和上轮巡视整改未到位的14个问题,共计27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细化为46项整改事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12条。6月12日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要求全厅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抓好整改各项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厅党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贺安杰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蔡畅元和驻厅纪检组长、厅党组成员刘志信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驻厅纪检组和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财务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分别明确一名干部负责具体联络工作。办公室成员处室除按照各自职能,抓好自身牵头整改任务的落实外,还分工协调联动推进整改工作。驻厅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厅人事处和机关党委负责督促检查,厅办公室负责综合服务,厅财务处负责涉及财务整改事项的政策把关、牵头协调、督促推进和审计整改衔接协调。46项整改事项,每一个事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了各整改责任领导对整改任务负领导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要求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切实强化主体意识,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贺安杰同志以上率下,亲自抓整改工作的推动,经常过问、多次批示整改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要求。6月27日,贺安杰同志亲自主持召开调度会,听取各牵头处室单位整改工作汇报,就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把整改工作当作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抓紧推进;真心实意整改每项事项,务求取得实效;动员每个干部都关心整改、参与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协调等4点要求。

  (三)密集调度督办,确保整改效果。整改办公室加强对整改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的追踪督导,严格按照“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研究,重大事项随时碰头”的要求开展工作。将整改事项根据完成时限分为A、B两类(A类为可以整改完结的事项,B类为整改后仍要坚持的事项),把每个事项看成一个个项目,采取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推进整改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决不放过。整改事项销号由责任处室提出申请,并附原始证明材料,整改办公室审核后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整改期间,集中调度了6次进度情况,每周都制作了整改进度表,并多次不定期调度重点整改事项进度。整改办公室坚持每周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对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建立微信群,加强与各处室单位联络人的日常联系,及时掌握和调度情况。对进展比较缓慢的责任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制度,规定三次黄牌警告就要追责,有力地促进了整改工作迅速落到实处。

  (四)开展专项活动,全员参与整改。为配合巡视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在整改期间,我厅开展了5项大的专项活动或工作,把巡视反馈的问题作为这些活动和工作要突出解决的问题,动员和组织全厅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到党建和政治教育的活动中来,投入到整改工作中来。如在全厅范围开展“建四型机关、创一流工作”活动,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为载体,推动机关建设上新台阶;开展“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开展领导干部插手金融活动谋取私利专项检查活动,在厅财务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和所有厅级干部中开展了自查;开展履行扶贫行业职责专项检查,对相关的10个处室单位,采取约谈、自查、上门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开展专项调查,对巡视反馈问题较多的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驻厅纪检组派出综合调查组,对党建、财务、采购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一揽子”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有效调动了全厅广大党员干部关心、参与整改的积极性,特别是对于没有承担具体整改事项的单位,都在专项活动和工作中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自身问题,主要是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五)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厅党组注重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对标解决遗留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要求既要抓好具体事项的整改,又要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源头上、机制上查找漏洞,进行整改。如建立4个学习平台(党组中心组、机关学习课堂、在线学习、学习交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出4个一批举措(开展一批重大问题研究、推进一批重大改革落地、破解一批人社工作难题、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工作),推进人社工作创新;加强4个方面建设(行政效能、法治人社、基础能力、机关作风),打造服务型机关;健全4个机制(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控、执纪问责),建设廉洁型机关。从厅党组到厅行政,从二级局到各处室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行政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加强业务指导等制度和文件。目前全厅已新出台32项制度文件,还有7项正在研究或报批,将于近期出台。

  二、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经过2个月的努力,46项整改事项已经完成整改的21项,顺利推进、近期可以完成的22项,需继续抓紧推进的3项。

  (一)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

  1.巡视整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

  按省委巡视组要求进一步抓好了上一轮巡视整改未到位问题的落实。具体见“(二)上轮巡视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2.党组凝聚力不强,缺乏担当精神。

  (1)南北两院融合仍有不足。

  研究出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处级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工作方案》,召开干部调整动员大会,贺安杰厅长以讲党课的形式亲自作动员。现正在按方案明确的步骤顺利推进,在南北两院交流一批处级干部。目前已交流正处领导干部13名,其中南北两院交流占交流人数的27%,下一步将结合补足副处长和非领导职务空缺,继续进行轮岗交流。

  (2)有的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不强,不分管的业务基本不发言,议事不深不透。

  一是制定出台《中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制定下发《进一步严明机关工作纪律的六条规定》,进一步强化全厅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由厅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求厅领导在做好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从大局出发,主动提建议、出点子,配合做好全局有关工作。三是落实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主要负责同志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厅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五是开展“建四型机关,创一流工作”活动,推动建设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展现一流作风,树立一流形象,并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部分岗位出现空缺也未及时配备干部,干部积压较多。

  一是研究出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处级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目前本次干部调整已补足正处领导职务空缺9人,交流正处领导干部13名,正处领导干部交流及新任职人员定岗占全厅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53.6%,机关事业单位交流占27%。预计下一步将补足副处领导职务空缺17人,非领导职务空缺11人,并结合干部选任继续进行轮岗交流。二是由厅领导带队,分4个组在全厅副处级以上干部中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正、副处级领导职务干部。三是在省劳动人事职院换届工作中,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1名,选派副处领导职务1名,有效缓解干部积压矛盾。

  (4)省社保局停付了本应支付给系统维护公司的维护费用,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与省财政厅协调作为特殊事项处理,直接以评审审定金额支付给相应的运维服务公司。财政厅已行文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待主管省长批准后,便可支付到位。

  3.好人主义盛行,干部追责不力。

  (1)创培中心涉嫌欺诈被起诉,纪检组2014年立案,至今仍无处理结果。

  调查工作已结束,审查报告已完成,整理审查案卷后移送省直纪工委审理。

  (2)厅党组就工伤处周某工作失职案向检察院发函请求从轻处理。

  一是规范了向司法机关发函内容,类似函件只介绍现实表现。二是对周某的调查已结束,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有不良反映的处室领导,至今仍未调岗。

  结合本次处级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对有不良反应的处室领导进行调岗。

  4.党组结合全省实际,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仍有不足,对全省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调研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仍有偏差。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湖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政策,都在按程序研讨和上报,批复后即可下发执行,进一步落实我省“人才强省”战略。

  5.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

  (1)基层党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一是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建“四型机关”、创一流工作实施方案》,对支部学习、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作出明确要求,并制定相应考评及追责办法。二是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培训。召开巡视整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及创“四型机关”动员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召开七·一党课大会,贺安杰同志给全厅干部职工上专题党课。举行党支部书记和兼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42名同志参加培训,对“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学习研讨并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开展专项活动。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全厅基层党组织在7月份开展党建知识测试,结合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安排、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和党员统计管理信息等工作,开展了丰富的党群活动。开展“每天读书一小时”活动,给基层党组织下发7册图书,并将在下半年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开展人社部、组织部两个网络教育平台学习活动,要求全厅党员干部按时完成相应学时。开展全厅党支部工作台账大检查活动,规范基础工作。

  (2)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党委书记退休4年多未补选。

  机关党委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先后4次向省直工委组织部进行衔接,要求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委,提出单设党员信息统计户头,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发展党员等在省直工委直接指导下开展的意见,并与省直工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一并到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进行汇报,争取支持。下一步将积极跟进抓好落实。

  (3)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下属公司党员未按标准交纳党费。

  印发《关于做好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党总支、湖南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改选及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湖南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党员党费补缴相关事宜的通知》,对所监管公司党员党费补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2017年5月,两公司分别组织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专人核算党费补缴数额,并在规定时间前全部按标准补齐。

  (4)流动党员党费管理不规范,违规开支。

  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了初核,形成了初核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根据7月28日巡视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处理意见。

  6.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凡提四必”不到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

  一是厅党组再次审议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二是已完成2017年全厅194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规范检查、数据录入、汇总,省委组织部已接收。

  7.“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

  (1)混编混岗,副巡视员兼任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原主持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的厅副巡视员已退休。在本次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中,已明确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厅领导不再直接主持服务中心工作。

  (2)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2015年6月提拔原劳动监察局2名副调研员为调研员。

  提拔的2名调研员已退休。今后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配备规定,坚决杜绝用已撤销单位职数选任干部。

  (3)未经批准自设机构和岗位。

  已提出职责职能定位方案,将宣传中心、信访办相关职能回归厅办公室。在本轮干部轮岗交流时,统筹考虑干部安排,对外不再单独使用信访办、宣传中心牌子。

  8.存在“带病提拔”现象

  对相关人的调查工作已结束,依据不同情况研究处置意见。

  9.“两个责任”履职不够到位

  (1)厅党组对二级单位财务监管缺失。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厅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二是在全省部署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打击养老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三是严格按照与省级经办机构每年签订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责任状》要求,组织对省本级经办机构开展日常检查,加强对“一事两岗两审”和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徐某擅自加盖单位公章收取他人工程履约保证金问题立案迟缓。

  已给予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纪检专业力量不强,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基础工作薄弱。

  纪检组编制内人员已到位,出台了内部管理十个制度,细化综合、机要、信访、纪律审查等内部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设置专门保密室和保密柜,对文件资料归档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开通了与省纪委的工作专网。

  10.“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1)违规收受红包、公款吃喝(省绩效评估验收第八组吃喝问题,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下属公司违规公款吃喝送礼)。

  省绩效评估验收第八组吃喝问题,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了初核,初核查明,反馈的问题与省绩效办无关。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下属公司违规公款吃喝送礼问题,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了初核,提出了处理意见。根据7月28日巡视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处理意见。

  (2)违规发放福利补贴。

  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了初核,形成了初核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迎新佳苑小区物业费问题,根据7月28日巡视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处理意见。二是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值班补贴问题,初核意见已明确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正式干部职工退还值班补贴,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三是违规发放车补问题,初核意见明确提出,从2017年起停止发放。四是进一步加强厅财务资金管理,单位资金不再承担家属区银杏嘉园物业费、维护等费用。

  (3)干部精气神不足,作风比较懒散(机关纪律松散,工作作风不实,存在迟到早退等现象;5名转业干部工资长时间未落实到位;劳动人事职院有的领导履职尽责不够,不安心本职,精力偏移)。

  一是出台《进一步严明机关工作纪律的六条规定》和《机关党建工作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考评办法》,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明确考评和追责办法。召开巡视整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及创“四型机关”动员大会,厅长讲党课,重申了党员干部纪律要求。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改进机关作风进行动员,明确要求。二是5名军转干部工资已补发到位。三是结合劳动人事职院党委换届工作,厅党组对职院党委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通过换届考察,由厅机关相关处室责任人对职院教职员工进行个别谈话,要求对党委班子提意见建议,并反馈给职院党委班子,责令整改。分管厅领导对学院有关领导进行了约谈,责成深刻认识和书面检查。

  11.下属单位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大。

  (1)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下属公司财务未归厅统管,存在“一支笔”审批现象。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厅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定期对厅属二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台《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所监管公司监管办法》,严格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监管办法各司其职,加强日常监管,进行规范管理。

  (2)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14个信息化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

  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了初核,形成了初核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根据7月28日巡视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处理意见。

  (3)后勤服务中心食堂承包商2015年卷走干部职工餐卡资金逃跑。

  已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

  12.财务账户脱离监管

  (1)省人才评价发展中心账户问题。

  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已将评价发展中心结余资金上缴省财政国库,并按规定于2017年2月撤销了其银行账户,已整改到位。

  (2)原省劳动厅下属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账户销号问题。

  正在按相关程序进行整改。

  (二)上轮巡视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1.在医保基金方面,存在对定点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力的现象。

  (1)存在灯下黑现象,发生周某违规审批导致工伤保险基金被骗案件。

  一是规范制度流程。制定省本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流程,规范了配置业务工作的具体流程,明确了业务流程中各个岗位的分工职责,规定了配置业务工作中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使用中的监督职责,明确要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必须由工伤职工本人申请或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完善了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审核、支付流程,同时要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使用情况须经用人单位确认。增强了在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中的事前监督职能,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进行确认后,须由省医保局按规定出具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二是开展了省本级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情况电话抽查工作,审核中发现疑点和异常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电话或实地回访核实,并坚持日常审核与实地突击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费用审核支付的监管力度。

  (2)省结核病防治所治疗费用不合常理且未得到处理。

  一是加强审核管理。采用多种付费制度相结合,对工伤医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和次均费用控制相结合的双控模式,确保病人的合理诊治。严格按省本级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审核支付流程进行日常审核。坚持日常审核与实地突击检查相结合,对于单列病例(费用较高病例),抽调病历由工伤保险事务处与业务监管处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合理费用按规定进行拒付。二是开展住院病人电话抽查工作,要求协议医院在申报费用结算时提供工伤病人的联系方式,审核中对住院情况实行电话抽查,发现疑点和异常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电话或实地回访核实。三是逐步完善工伤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审系统在医疗费用审核中的应用。

  2.养老等基金方面,存在管理制度执行乏力,监管难以到位的情况。

  (1)从事负责基金监督的人员严重不足。

  一是积极与省编办进行联系和沟通,争取理解支持。二是对长期病休人员提出提前退休的方案,在本次干部轮岗交流中,进行人员调整,充实人员力量。

  (2)不少县级人社部门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混岗串岗仍然较为普遍。

  县级人社部门人员编制职数管理由同级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管理。我厅积极与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衔接,争取对解决县级人社部门经办人员配备不足问题予以支持,目前省公务员局对参公问题已进行调研,并报请省政府,争取近期启动。同时,结合制定“四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了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及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3.就业培训资金方面监管不够到位。

  一是要求市州于7月20前完成对2016年度全省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2016年拨付补贴资金的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各类示范典型、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省级留学生创业园进行全面自查。届时,将与财政厅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市州、县市区进行抽查,或委托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抽查。二是对2016年就业补助资金检查、滚存结余清查和绩效评价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跟进整改。三是配合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职业能力建设资金进行绩效审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罗列清单,进行排查梳理。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分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

  4.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存有较大风险。

  (1)社保、医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服务一些核心数据仍由软件开发商控制。

  一是对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库访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业务网和服务器区域设置了防火墙,防止业务用户和开发公司随意操作数据库。二是要求市州同步开展网络安全风险排查,严格实行数据库密码分段管理,防止开发商控制数据。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履行直接访问数据库审批制度、开展数据库访问安全检查制度、数据库密码分段管理制度及禁止开发商掌握密码制度等安全规定。经过自查与整改,目前,我厅核心数据没有由软件开发商控制。

  (2)社保、医保基金数据没有进行数据异地跨区域备份。

  一是积极与省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请求尽快启动我省人社系统容灾中心(异地灾备中心)的建设。二是坚持每天检查核心业务数据同城备份情况,每月开展数据恢复演练。

  (3)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还由市州管理。

  一是对医保数据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加入国家医保基金风险防控大数据应用试点。三是召开全省医保智能监控服务座谈会。四是完成原农合县区系统数据向省政府云平台的迁移。

  5.违规在多家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下属单位的3家公司有7个账户)。

  正在按程序处理,目前已登报公示。

  6.资金项目管理还要加强。

  (1)职业技能项目评审时聘请专家范围窄,项目资金未聘请第三方进行全面审计。

  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专家评审库建设,扩充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评委动态监管机制。二是配合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检查工作,加强监管。

  (2)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不到位。

  一是按财政厅要求,积极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资金进行绩效审核评价。利用财政厅绩效处聘请的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检查机会,加强监管。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全面加强培训资金监管。

  (3)工伤保险储备调剂金拨付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分配不均,没有对资金进行监督。

  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调剂工作的通知》,对省级储备金的上解、省级储备金的申请和省级储备金的拨付等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特别是明确了严格执行市级统筹地区统一申请的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管理办法》,坚持“市州调剂、省级补充”的原则进行资金分配。三是明确了对下拨资金加强监督的工作程序,要求相关市州每年年底书面上报省级储备金的使用情况,并会同省财政厅对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7.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管理不够严格,对发生问题的干部处理不够到位,对就业培训中心、工伤处、劳动人事职院相关违纪人员处理不及时。

  就业培训中心和劳动人事职院案调查工作已结束,审查报告已完成,整理审查案卷后移送省直纪工委审理。工伤处周某案调查已结束,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对直属机构的管理不够到位。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违背“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厅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由驻厅纪检组牵头,规划财务处等相关处室参加,定期对厅属二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台《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所监管公司监管办法》,严格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监管办法各司其职,加强日常监管,进行规范管理。

  9.“四风”方面还有一些具体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了初核,形成了初核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根据7月28日巡视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处理意见。

  10.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公务员局违规招录省直公务员案”没有定性、没有追责、没有处理结果。

  成立调查组,重新清理了当年的调查原始资料,与省纪委信访室进行了衔接,已重新启动调查。

  11.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对基层干部培训不够。

  一是每年编制调研计划,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每年至少牵头开展1次专题调研,时间不少于15天。二是制定了《2017年专题调研计划》,明确7—9月为我厅集中调研季,针对人社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由厅领导带队开展推进实施“芙蓉计划”、建设湖南技工大省等13项重点课题调研,由处室单位牵头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社保基金征缴体制等22项课题调研。结合对基层指导,上下联动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研究具体措施,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力争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培训班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了58个业务培训班计划,主要面向各市州、县(市、区)人社系统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服务单位经办人员。目前已开办10期,反映较好。

  三、继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当前,我厅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后续整改任务还很大。我们将在省委巡视办和巡视组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按照反馈意见提出的要求和我厅《整改方案》既定安排,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

  (一)继续推进未完全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工作。对正在推进、近期可以完成的22项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抓好整改,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如干部人事方面的问题,严格按《工作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推进,力争8月底完成。又如,案件查处问题,加快扫尾工作,加强与省直纪工委沟通协调,加快审理进度,力争所有案件9月底前全部处理到位。对存在困难、一时难以完成、需继续努力的3项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切实扛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困难,尽快啃下“硬骨头”。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我们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化、法治化。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围绕基层党建、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对二级单位监管、执纪问责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始终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特别是要检查46项整改事项有无“反弹”“回潮”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把“回头看”作为我厅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常规性动作和重要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4900016;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楼205房(邮编:410004);

  电子邮箱:hnrstjcs@126.com。

  中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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